永州华荣电梯有限公司

(2020)湘11执1号执行结案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湖南省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执行结案通知书
(2020)湘11执1号
申请执行人:永州华荣电梯有限公司,住所地祁阳县长虹街道办事处新达路425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11210791871537。
法定代表人:***,该公司总经理。
被执行人:湖南三宝电梯有限公司,住所地永州市冷水滩区金竹路与传芳路交汇处状元府第13-2栋602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1103MA4Q7UX756。
法定代表人:***,该公司总经理。
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永州华荣电梯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湖南三宝电梯有限公司仲裁纠纷一案,2020年1月13日申请人永州华荣电梯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湖南三宝电梯有限公司达成和解协议,现已按和解协议履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的规定,通知如下:
长沙仲裁委员会[2019]长仲裁字第1561号裁决书执行完毕。
二〇二〇年一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