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六盘水市六枝特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0)黔0203执保46号
申请人宜宾市恒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宜宾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港园大道西段9号西南机械装备贸易城A2幢1单元2层6-7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1500MA64XEK90W。
法定代表人罗廷贵,系该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被申请人六枝特区扶贫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六枝特区南环路银壶社区旁兴业大厦22楼。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20203MA6DKF173J。
法定代表人高守芳,系该公司董事长。
宜宾市恒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根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20)黔0203民初1723号民事裁定向本院申请保全。本院于2020年5月20日立案保全,保全标的为6525137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之规定,裁定如下:
冻结被保全人六枝特区扶贫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银行账户6525137元,期限一年。
本裁定书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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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判员 付昭俊
二〇二〇年五月二十一日
执行员 李卫夺
书记员 王 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