溧阳市协远电梯工程有限公司

某某、溧阳市协远电梯工程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鹤壁市淇滨区人民法院
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豫0611执1059号
***、溧阳市协远电梯工程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溧阳市协远电梯工程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被执行人溧阳市协远电梯工程有限公司已将(2021)豫0611民初226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义务履行完毕。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的规定,本案执行结案。
二〇二一年七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