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弘泰科源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某某与新疆弘泰科源能源技术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内蒙古自治区乌审旗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19)内0626民初1552号
原告:***,公民身份号码×××,男,1980年8月8日出生,汉族,现住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
被告:新疆弘泰科源能源技术有限公司,住所地新疆。
法定代表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原告**涛诉被告新疆弘泰科源能源技术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案,原告***于2019年8月7日向本院申请撤诉。
本院认为,原告***的申请符合有关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准予原告***撤诉。
案件受理费150元,由原告***负担。
审判员项鹏举

二〇一九年八月七日
法官助理*芮鹤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