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通实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某某与黑龙江通实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佳木斯铁路运输法院
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
(2018)黑7103执24号
***、黑龙江通实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本院执行的***与黑龙江通实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被执行人黑龙江通实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自动履行了义务,向法院缴纳案款7868元,执行金额7818元,申请执行人***已支取,剩余金额50元作为案件申请费由被执行人黑龙江通实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承担。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已执行完毕,按执行完毕方式结案。
二〇一八年九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