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民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安徽民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调解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商河县人民法院 民 事 调 解 书 (2023)鲁0126诉前调书130号 原告:***,女,1976年1月12日出生,汉族,农民,住山东省商河县。 被告:安徽民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安徽省安庆市经济开发区滨江新区高新技术中小企业孵化中心A3幢-2056。 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男,该公司职工。 原告***与被告安徽民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3年6月15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进行了审理。 因本案是调解结案案件,裁判文书内容不公开。 审 判 员 *** 二〇二三年六月十五日 法官助理 *** 书 记 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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