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晟丰勘察设计有限公司

某某、某某等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广西壮族自治区藤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桂0422执189号
***、河南省绿城城建配套工程有限公司、广西梧州市晟源投资有限公司、河南晟丰勘察设计有限公司、***:
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河南省绿城城建配套工程有限公司、广西梧州市晟源投资有限公司、河南晟丰勘察设计有限公司、***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经被执行人主动履行,执行金额(利息)21457.90元,申请执行费222元,合计21679.90元。案款21457.90元已支付给申请执行人***,申请执行费222元上缴国库。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本案按执行完毕方式结案。
二〇二二年三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