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楚河源建设有限公司

湖北楚河源建设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执行结案通知书

(2020)辽0921执保3号

申请保全人湖北楚河源建设有限公司。

被保全人灵缘禅寺。

本院保全的湖北楚河源建设有限公司与灵缘禅寺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经保全,已全部保全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按全部保全完毕方式结案。

特此通知。

执行员***

二〇二〇年二月十四日

书记员包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