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信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正信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民丰县昂立光伏科技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执行实施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地区中级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新32执恢4号
正信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民丰县昂立光伏科技有限公司(被执行人):
正信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民丰县昂立光伏科技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恢复执行标的共计3057846.26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3057846.26元,其中执行费32978.46元。本院已于2022年1月17日将该款转付给正信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至此,正信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恢复执行的标的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二年一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