臻创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某某与臻创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等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19)鲁0112民初8684号

原告:***,男,1995年5月28日出生,汉族,户籍地福建省莆田市。

委托诉讼代理人:蒋秀双,济南历城彩石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

被告:臻创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住所地济南市。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104307175956Q。

被告:钟守福,男,1969年7月9日出生,汉族,户籍地四川省成都市。

本院在审理原告***与被告臻创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被告钟守福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原告***于2019年11月6日向本院申请撤回对被告臻创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被告钟守福的诉讼。

本院认为,原告***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11780元,减半收取计5890元,财产保全费4770元,均由原告***负担。

审判员  赵翠竹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八日

书记员  袁 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