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三川景观工程有限公司

河南鑫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河南省睢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豫1422执保220号
本院受理河南鑫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安徽三川景观工程有限公司财产保全一案,现已完成财产保全相关程序,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的规定,本案无标的物可实施保全。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睢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