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徐工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徐州某某环境技术有限公司、上海博德尔环保集团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文书内容
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民 事 判 决 书
(2021)苏03民初1026号
原告:徐州**环境技术有限公司,住所地江苏省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104国道北延段东侧。
法定代表人:李锁云,该公司董事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陈祖辉,该公司员工。
委托诉讼代理人:刘金磊,上海锦天城(郑州)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上海博德尔环保集团有限公司,住所地上海市闵行区虹梅南路1755号1幢1层。
法定代表人:姜余山,该公司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田晓江,陕西泾渭分明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王海峰,陕西平镜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告徐州**环境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环境公司)与被告上海博德尔环保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博德尔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9月26日立案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环境公司的委托诉讼代理人陈祖辉、刘金磊、被告上海博德尔公司的委托诉讼代理人田晓江、王海峰到庭参加了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环境公司向本院起诉请求:1.判令解除2017年3月28日原告与被告签订的《工业品买卖合同》;2.判令被告向原告返还货款10949.8万元及利息【自2017年4月20日起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止,以占用资金为本金;以上2019年8月19日之前按照同期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基准利率计付;2019年8月20日之后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计付】;案件诉讼过程中,**环境公司撤回利息诉请,仅主张返还货款货款本金10949.8万元;3.判令被告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原告造成的转售利润损失1495.2万元、河南省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豫15民初43号诉讼费损失66.405万元、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2021)豫民终503号诉讼费损失33.2025万元,以上损失共计1594.8075万元(其他因被告违约导致的损失原告另行主张);4.判令被告从案外人固始县德道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厂房内取回本案《工业品买卖合同》项下的全部垃圾处理设备【被告应取回的设备范围以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2021)豫民终503号判决书所附设备清单为准】;5.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事实与理由:案外人李博于2019年4月24日以前通过上海德兆环保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兆公司,李博当时持有德兆公司99%股权)持有案外人固始县德道环保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固始德道公司)51%的股权,是固始德道公司的控股股东,并直接担任固始德道公司法定代表人。2015年,李博主导德兆公司与固始县人民政府达成固始县垃圾资源化处理项目合作意向,并安排固始德道公司作为该项目的经营主体。2017年初,李博首先协调原告与固始德道公司签订设备买卖合同以便获取**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系原告关联公司)借款,再由其控制的被告上海博德尔公司(李博当时持有上海博德尔公司99%股权且担任其法定代表人)与原告签订买卖合同,即实现固始德道公司向**财务公司获取借款,又实现被告向固始德道公司实际供应设备的目的。
2017年2月28日,原告(供方)与固始德道公司(需方)签订《工矿产品购销合同》;2017年3月25日,原告(供方)与固始德道公司(需方)又签订《工矿产品购销合同》两份。以上三份合同约定,原告向固始德道公司供应垃圾分选系统、制肥造粒系统、污水处理系统、除臭系统、垃圾发酵系统、二次筛分系统共六套垃圾资源化处理设备(具体设备明细见三份合同后附各系统设备清单),上述三份合同货款合计人民币12445万元。2017年3月28日,原告(买受人)与被告上海博德尔公司(出售人)签订《工业品买卖合同》(合同编号:HJ2017037),合同主要约定:产品名称、规格型号及数量等(详见固始项目设备清单),合同货款合计人民币10949.8万元;出售人应严格保证产品质量,产品若出现质量问题,买受人有权进行索赔;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为提交买受人所在地法院诉讼。
以上合同签订后,原告依约向被告上海博德尔公司支付货款10949.8万元。因上述三份《工矿产品购销合同》项下的设备与《工业品买卖合同》项下的设备完全相同,经案外人固始德道公司、被告上海博德尔公司与原告协商一致,由上海博德尔公司将上述《工业品买卖合同》项下的全部设备直接交付并安装至固始德道公司厂房内。2017年3月至8月,被告上海博德尔公司所供设备陆续到货并开始安装,2017年11月开始对设备进行调试,被告上海博德尔公司向原告出售的垃圾处理设备存在所供设备与清单不符、设备质量不合格、生产流程无法贯通等诸多问题。
2018年8月11日,固始德道公司(甲方)、原告(乙方)、被告上海博德尔公司(丙方)三方签订《固始县生活垃圾资源化处理项目运行检验协议》。协议约定鉴于固始县生活垃圾资源化处理项目所需设备是由原告从被告上海博德尔公司处采购后出售给固始德道公司,故三方达成运行检验协议。运行检验时间为三个月,自2018年8月18日至2018年11月18日。上海博德尔公司对整体项目的工艺方案负责,对本协议运行验收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实施优化和改进;上海博德尔公司应按协议约定的运行检验范围和验收标准开展工作,对产品运行质量和效果负责,达到协议约定标准要求。经过三个月的运行检验,全套设备依然不能达到协议约定的检验标准,无法通过验收,且被告上海博德尔公司始终未能提供有效整改方案。
2020年6月,案外人固始德道公司以合同目的无法实现为由,向河南省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解除其与原告签订的三份《工矿产品购销合同》,判令原告返还固始德道公司货款12445万元,并取回全部设备。该案经河南省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及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后,已于2021年7月27日作出二审生效判决,判决认定:原告向固始德道公司供应的各项设备是从上海博德尔公司处购买,涉案设备存在质量问题,未能达到运行检验标准;“协议约定的三个月运行检验期内涉案设备未能达到验收标准,上海博德尔环保集团有限公司未能提供优化整改方案,其行为构成了对徐州**环境技术有限公司违约,并导致徐州**环境技术有限公司对固始县德道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的违约。该违约行为是固始县德道环保工程有限公司与徐州**环境技术有限公司解除涉案合同的直接原因”(此处为原文引用该案一审判决书第93页);法院最终判决解除原告与固始德道公司之间的三份《工矿产品购销合同》,判令原告返还固始德道公司货款12445万元,并自固始德道公司处取回全部设备。上述判决生效后,原告已按判决结果向固始德道公司履行相应货款返还义务。
根据上述协议约定及生效判决所查明的事实,因被告上海博德尔公司对原告的违约行为,造成原告对固始德道公司违约,导致原告与固始德道公司之间的合同解除,致使原告向固始德道公司返还货款12445万元。因合同解除已经给原告造成转售利润损失1495.2万元、河南省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豫15民初43号诉讼费损失66.405万元、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2021)豫民终503号诉讼费损失33.2025万元,以上损失共计1594.8075万元(其他因被告违约导致的损失原告另行主张)。
被告上海博德尔公司对原告的违约行为已导致原、被告之间的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原告有权依法解除双方所签的《工业品买卖合同》,被告上海博德尔公司应向原告返还全部货款10949.8万元,支付相应利息【自2017年4月20日起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止,以占用资金为本金;以上2019年8月19日之前按照同期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基准利率计付;2019年8月20日之后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计付】,并赔偿合同解除已经给原告造成的损失1594.8075万元。因被告上海博德尔公司的违约行为导致原告后续对案外人固始德道公司承担其他各项损失的,原告仍有权就上述损失向被告追偿。基于合同解除,被告应取回的设备范围以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2021)豫民终503号判决书所附设备清单为准。
被告上海博德尔公司辩称:一、答辩人未收到法院送达的民事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传票,应依法向应诉被告送达诉讼法律文书。答辩人至开庭日,未收到法院送达的民事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和传票等诉讼法律文书。至开庭前二日,原告方代理人向原一审律师微信发来开庭通知,旋即,代理人积极和答辩人单位负责人取得联系,办理委托手续,前来应诉。未依法将诉讼法律文书实际送达给被告,答辩人下落不明,如未送达应采用公告送达的方式。委托律师主动到庭应诉,在开庭前和法院取得联系,应依法向应诉被告送达诉讼法律文书。第一次向答辩人注册地址送达举证通知和开庭传票,邮件于2021年10月7日被退后投妥。第二次按原告提供的其他地址向答辩人送达举证通知和开庭传票,邮件于2021年9月30日邮寄,于2021年10月8日显示前台签收,但没有实际签收人姓名,不能确定邮件被送达单位签收。第二次送达的签收与实际不符,也与法院专递规定的,签收人签字,提供身份证信息的规定不符。采用以上方法不能送达的,应采用公告的送达方式进行送达。答辩人并没有拒绝应诉、躲避、规避送达的行为。委托律师主动到庭应诉,在开庭前和法院取得联系,应依法向应诉被告送达诉讼法律文书。未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送达诉讼法律文书,程序不合法。
二、未向答辩人送达起诉状副本,剥夺了答辩人诉讼权利,诉讼程序不合法,足以影响公正判决。数次送达清单回执里没有送达起诉状副本。起诉状副本是民事诉讼最为重要的诉讼法律文书,关系被告的应诉、答辩、举证等诉讼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第一款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未送达起诉状副本,答辩人向法庭申请送达及迟延答辩、举证、开庭,未予准许。特别是本案涉及的诉讼标的上亿,对当事人双方均关系重大,法律关系复杂,证据较多,当事人双方又不在同一省份,本案程序更应审慎。本案的程序,事实上剥夺了答辩人基本的诉讼权利和辩论权利,足以影响公正判决,程序违法,望法庭予以及时纠正,给予答辩人辩论的诉讼权利。
三、被答辩人请求解除2017年3月28日签订的《工业品买卖合同》没有事实依据,依法应驳回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原告请求解除2017年3月28日签订的《工业品买卖合同》没有履行,双方履行的买卖合同为以下三份合同,分别是:1、2017年3月2日签订的《工业品买卖合同》,内容为分选设备,价款3047.8万元;2、2017年3月28日签订的《工业品买卖合同》,内容为垃圾发酵设备1套、二次筛分设备1套,合同价款3788万元;3、2017年4月21日签订的《工业品买卖合同》,内容是原告向被告定购制肥造粒系统1套、污水处理系统1套、除臭系统1套,合同价款3756万元,三份合同的总价款为109497900元。原告起诉的合同标的与签订时间、合同涉及的标的物、价款均不相同,与原告主张的法律关系内容不一致,并非同一法律关系。答辩人按照三份协议履行权利和义务,被答辩人主张的法律关系没有实际履行,该合同为失效和废止的合同。原告请求解除不存在的权利义务关系废止的合同,无事实依据,故依法应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四、原告请求答辩人赔偿解除合同项下的法律责任,更无事实依据,依法应予驳回被答辩人的诉讼请求。原告起诉解除的合同客观上没有履行,事实上被此后的三份合同所取代,HJ2017037《工业品买卖合同》已终止或废止,不存在合同项下的权益,原告请求被告退还货款、赔偿损失、取回标的物,缺乏事实依据。故依法应驳回原告全部诉讼请求。
五、原告起诉与答辩人之间的买卖合同,已经超过法律规定的三年诉讼时效期间。无论原告起诉与答辩人订购设备的《工业品买卖合同》一份合同或三份合同均已超过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原告与答辩人订立的买卖合同,已经履行完毕,在质量异议期间,原告未向答辩人提出过任何异议,现异议期限已过,原告提出要求解除合同,缺乏事实和理由。
原告**环境公司为证明其主张,提交以下证据:
证据一、原告**环境公司营业执照、被告上海博德尔公司营业执照,证明原被告主体适格。
证据二、2017年3月28日原告与被告签订的《工业品买卖合同》(合同编号HJ2017037)1份,证明原告与被告双方签订买卖合同,被告向原告出售垃圾处理设备,合同价款10949.8万元,具体设备清单与原告和案外人固始德道公司双方就固始项目所签订的三份《工矿产品购销合同》所附清单相同,上海博德尔公司应保证产品质量。
证据三、原告向被告支付货款的付款凭证13份、河南省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开庭笔录,证明原告已按照《工业品买卖合同》约定向被告支付全部货款,履行了合同约定的付款义务。
证据四、2017年2月28日和2017年3月25日,原告与固始德道公司签订的《工矿产品购销合同》3份,证明原告与案外人固始德道公司签订买卖合同,原告向固始德道公司出售垃圾处理设备,三份合同合计价款12445万元,六套设备清单与原告和上海博德尔公司所签《工业品买卖合同》项下的设备相同。
证据五、2018年8月11日固始德道公司、原告、被告三方签订的《固始县生活垃圾资源化处理项目运行检验协议》,证明固始县生活垃圾资源化处理项目所需设备是由原告从被告处采购后出售给固始德道公司,上海博德尔公司应按协议约定的运行检验范围和验收标准开展工作,对产品的运行质量和效果负责,保证达到协议约定的标准要求。
证据六、被告法定代表人李博于2018年8月11日向原告出具的《固始生活垃圾处理项目问题汇总及整改计划》、生活垃圾资源化项目运行推进会会议纪要、固始县城市公用事业服务中心情况说明、鉴定意见书(对垃圾处理设备进行质量鉴定)、河南省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豫15民初43号民事判决书、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2021)豫民终503号民事判决书,证明因被告上海博德尔公司向原告出售的垃圾处理设备存在所供设备与清单不符、设备质量不合格、生产流程无法贯通等诸多问题,设备不能正常运行,被告上海博德尔公司承诺对问题进行整改。经过三个月的运行检验,全套设备依然不能达到协议约定的检验标准,无法通过验收,且被告上海博德尔公司始终未能提供有效整改方案,导致案外人固始德道公司购买设备的合同目的无法实现。据此,案外人固始德道公司将原告诉至法院,经河南省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和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查明上述事实后作出生效判决,解除了原告与固始德道公司之间的购销合同,并判令原告返还固始德道公司货款12445万元,被告上海博德尔公司应向原告承担违约责任,并返还原告已付的全部货款,并从原告指定场所取回全部设备,基于合同解除被告应取回的设备范围以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2021)豫民终503号判决书所附设备清单为准。
证据七、原告与固始德道公司、李建新20**年8月30日签订的《三方债权债务抵销协议》、原告2021年8月31日向固始德道公司支付款项的凭证1份、固始德道公司2021年8月向原告出具的收据2份、原告向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缴纳(2021)豫民终503号诉讼费付款凭证及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收款后开具的财政票据,证明原告已按生效判决要求向固始德道公司履行返还货款义务,是因被告的违约行为所导致,原告有权解除与被告之间的买卖合同,被告应向原告返还全部货款并支付利息。被告应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原告造成的转售利润损失1495.2万元、(2020)豫15民初43号诉讼费损失66.405万元、(2021)豫民终503号诉讼费损失33.2025万元,以上损失共计1594.8075万元。
证据八、返还货款对应的利息计算方式,证明合同约定货款为10949.8万元,因被告违约而应当承担的货款利息计算方式。
经本院组织质证,被告上海博德尔公司对原告**环境公司提交的上述证据发表如下质证意见:
针对证据一、原、被告营业执照,对该双方的主体资格无异议。
针对证据二、工业品买卖合同HJ2017037,1、对原被告双方签订合同加盖公章的《工业品买卖合同》单页的真实性无异议,对原告提交的加盖骑缝章附件的真实性不认可,该附件的首页及末页均无被告公司印章,只有附件的首页和尾页加盖相同之印章,该附件才具有法律效力,现该附件无被告印章,附件无法律效力,附件缺乏证明力,对证明事实及证明目的不认可。2、HJ2017037《工业品买卖合同》已废止,被以下新签订的合同所取代,没有实际履行。双方履行的合同是:2017年3月2日签订的《工业品买卖合同》,内容为固始项目垃圾资源利用工程项目分选设备;2017年3月28日签订的《工业品买卖合同》,合同内容为垃圾发酵设备、二次筛分设备;2017年4月21日签订的《工业品买卖合同》,内容为原告向被告定购,制肥造粒系统1套、污水处理系统1套、除臭系统1套,合同价款3756万元,三份合同的总价款为109497900元。3、双方履行的是三份买卖合同,原告出示的合同没有履行,原告的证明事实及证明目均不认可。
针对证据三、原告向被告支付全部货款的证据。对付款凭证及开庭笔录的真实性无异议,对其证明目的有异议,原告和被告有多份合同,原告支付的是哪一个合同项下的款项,证明事实不清楚,而且支付金额与合同金额明显不符,该证据可以证明原告履行了另外的买卖合同,以及原告的起诉超过诉讼时效。
针对证据四、2017年2月28日、2017年3月25日,原告与固始德道公司签订的《工矿产品购销合同》3份,对《工矿产品购销合同》真实性认可,对关联性及证明目的不认可。对该组证据包含的设备清单的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及证明目的不认可。该合同系原告与固始德道公司所签,被告不是当事人,与本案不是同一买卖法律关系,两合同权利义务不同,对被告不具有约束力。
针对证据五、固始县生活垃圾资源化处理项目运行检验协议。1、真实性无异议,证明目的不认可。2、本协议6.3条约定需四方共同签字或盖章后生效,因丁方不知情也未签字,该附生效条件的协议,因生效条件不成就,该协议不生效。约定的检验时间和验收标准对当事人无拘束力。3、运行协议本身并未创设当事人新的义务和各当事人的相应法律后果,因履行协议发生争议仍应以合同、原法律关系各自承担责任。4、原告承担对项目运行质量和过程指导、建议,对现场运行承担提供专业管理流程,推进规范化管理、并提供技术方面的支持,而并非被告对运行质量和效果负责。5、固始德道公司未提供符合生活垃圾标准的足量来料,并非设备本身问题,对原告的证明事实及目的均不认可。
针对证据六、固始生活垃圾处理项目问题汇总及整改计划,原告未说明该证据来源,未提供证据原件,对该证据的真实性不认可,未有原件的证据不具有证明力。生活垃圾资源化项目运行推进会会议纪要,1、原告未提供原件,对真实性不认可。2、《会议签到表》张飞的签名真实性无异议,其他签名真实性不认可。3、会议纪要本身缺乏签名,系单方制作,对真实性不认可,无会议记录人身份。因会议纪要落款无签名,其记载内容无参会人员确认各自发言,也未形成相关一致决议和意见,对其证明事实及证明目的均不认可。4、原固始德道公司在一审时,将会议签到表和自己制作的文件放到一起,移花接木。不能证明会议纪要的真实性,因此不能证明原告交付的产品具有质量问题,也不能证明被告交付给原告的产品具有质量问题。固始县城市公用事业服务中心情况说明,1、原告未提供原件,被告对真实性和证明目的不认可。2、未有出证人的联系方式和身份证件,证据形式不符合法律规定要求,出具内容不真实,既然未参与,不是当事人,对运行的结果、原因如何知情,不具有发言权,证据内容失实,不具证明力。3、本证据的本质属于证人证言,未出庭作证,不具有证据效力。垃圾处理设备质量鉴定意见书,原告向法庭提供的110220060027号鉴定“意见”明显缺乏合法性、真实性、关联性,不能作为裁判的根据。该份鉴定意见的来源、形式不具有合法性,鉴定未纳入民事诉讼程序,未保障当事人充分行使诉权,不具有鉴定意见的证据效力。“意见书”不属于“鉴定意见”,而属于《民事诉讼法》的当事人陈述的证据类型。没有制作人的签名,不具有任何证明力。意见内容不具有客观性、科学性。河南省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豫15民初43号民事判决书、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2021)豫民终503号民事判决书,对两份民事判决书的真实性无异议,对原告的证明目的不认可。对判决书采信的证据,原告在本案中使用的,应进行举证和质证,由法院依据证据规则依法重新做出认定。对判决书认定事实当事人有相反证据推翻的,已认定事实不能作为裁判根据。
针对证据七、对抵销协议、付款凭证、付款收据的真实性、关联系证明目的均不认可,原告怠于履行与固始德道公司买卖合同中出卖人的义务,以及《四方协议》约定的义务,造成运行检验未达标。在诉讼中未能提出有效抗辩,造成败诉的结果。原告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与本案没有关联系。诉讼费单据不是法院的结算票,而是缴纳的凭证,对其证据真实性不认可。诉讼费不是必然发生的费用,应由败诉方承担,法院已经做出生效判决对诉讼费负担问题做出判决。诉讼费不属于损失范围,无合同约定,原告主张无事实依据。该组证据无法证明原告损失为1495.2万元。原告与固始德道的买卖合同,因原告自身履行合同不当造成的合同解除,应由原告自行承担。在与固始德道公司合同中,原告不仅向固始德道公司供应设备,还承担工艺调整和设备优化,增添设备等义务,其差价并不全是利润,主张无事实依据。
针对证据八、返还货款利息计算表,该利息计算表不属于证据,不具有证明力,主张无事实根据,不应支持。原被告双方的买卖合同是有效的,在解除之前不存在利息和返还问题。双方未就合同解除如何承担责任做出约定,原告主张的货款利息无事实和法律依据。原告因与被告的设备,原告获利并没有遭受损失,请求于法无据。
本院经审查认为,原告**环境公司提交的证据一、证据二中工业品买卖合同主页、证据三、证据四、证据五、证据六中两份判决书,被告上海博德尔公司对其真实性予以认可,本院予以确认。证据二中工业品买卖合同附件,被告虽不予认可,但该附件加盖了被告骑缝章,对其真实性本院予以确认。证据六中固始生活垃圾处理项目问题汇总及整改计划、生活垃圾资源化项目运行推进会会议纪要,本院结合案件其他证据综合予以认证。证据六中情况说明加盖了固始县城市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印章,本院予以确认。证据六中鉴定意见,已有生效判决予以确认,被告虽提出异议,但并未提交充分证据予以反驳,故本院对该证据亦予以确认。证据七抵销协议、付款凭证、收据系履行生效判决的相关凭证,本院予以确认。证据七中诉讼费交纳凭据系**环境公司在另案中预交二审案件受理费的相关凭证,本院对其真实性予以确认。证据八系原告针对利息诉请的单方主张,本院在说理部分综合予以判定。
被告上海博德尔公司为证明其主张,提交以下证据:
第一组证据:1、2017年3月2日《工业品买卖合同》,2、2017年3月28日《工业品买卖合同》,3、2017年4月21日《工业品买卖合同》。证明:1、原告、被告之间签订有三份《工业品买卖合同》,取代废止了HJ2017037《工业品买卖合同》,原告、被告之间履行的是后签订的三份《工业品买卖合同》。2、被告履行了双方之间合同义务。
第二组证据:1、造粒系统发/收货凭证及清单,2、污水系统发/收货凭证及清单,3、后筛分系统发/收货凭证及清单,4、分选系统发/收货凭证及清单,5、发酵系统发/收货凭证及清单,6、除臭系统发/收货凭证及清单。证明:1、被告依据合同履行了买卖合同的全部义务。2、原告收货后在二年质量异议期未对被告交付的数量和质量提出任何异议,原告丧失瑕疵请求权,被告交付的标的物数量、质量均合格。
第三组证据:1、原告**环境公司网页,显示原告**环境公司自称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实力非凡,已研发推出后端分类分选资源化再利用成熟的工艺处理方案。实现垃圾变资源的美丽脱变。已在山东、安徽、河南建成运行了3个机械预处理+好氧堆肥及综合化处置的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治理效果备受当地政府认可与肯定。2、《固始项目工艺优化及运行方案》。证明:1、固始德道公司采购设备是基于信任原告研发的后端资源化利用工艺处理方案。2、原告在履行与固始德道公司的买卖合同中,未履行原告承诺的对项目进行工艺优化及设,保证达到工艺标准的义务。
第四组证据:1、河南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确认书,2、河南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明,3、固始县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意见书。证明:1、固始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2016年备案确认的IS技术。设备采购以后使用了原告的好氧堆肥工艺技术。2、原告采购IS技术的设备用于好氧堆肥技术项目,原告采购设备选择失误。
第五组证据:1、2018年8-11月份大件垃圾出厂登记表,2、《关于生活垃圾中大件干扰物对项目运行的危害》附在日常运行中所拍摄的部分大件照片。证明:1、固始德道公司未提供适合设备运行要求的生活垃圾,来料生活垃圾量不足日处理量,不能满足设备运行需要。2、提供的垃圾不符合生活垃圾标准,垃圾分类不到位,垃圾成分包含的大件垃圾、建筑垃圾过多,阻碍设备运行检验。3、固始德道公司未提供水源,阻碍设备运行监测。4、被告在运行检验中设备运行正常。5、《四方协议》第五条:乙方权利义务中,原告承担对项目工艺方案和成套设备优化,对运行质量和过程指导、建议,对现场运行承担提供专业管理流程,推进规范化管理、并提供技术方面的支持,原告对运行质量和效果负责。原告未履行义务存在全部责任。
第六组证据:2017年9月23日《工业品买卖合同》。证明:对原告举证付款时间的反证据,在三份买卖合同签订前后,都有买卖合同,原告按照合同都有向被告的应付款项,原告付款不能证明是为该三份合同付款,也不能分清是付的哪一合同的款项。
第七组证据:原告公司总经理刘庆东与被告公司原法定代表人李博微信聊天记录。证明:1、原告与固始德道公司达成前端分选和后端焚烧的协议,原告及固始德道公司都未履行。2、被告退出后,仍尽力为原告的项目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3、被告交付的设备正常运转,质量符合合同约定。
第八组证据:购销合同五份及相应的设备验收合格证明。证明被告一直为类似项目提供对应设备,且设备运行良好无质量问题。
经本院组织质证,原告**环境公司对被告上海博德尔公司提交的上述证据发表如下质证意见:
针对第一组证据,即①2017年3月2日《工业品买卖合同》、②2017年3月28日《工业品买卖合同》、③2017年4月21日《工业品买卖合同》。原告对于该组证据的真实性予以认可,但对合法性、关联性及证明目的均不予认可。首先,被告提供的《固始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工程项目分选系统报价》仅仅是原被告双方商务谈判期间被告的报价单,并不是最终合同所附清单。其次,该三份《工业品买卖合同》签订后,原告公司财务发现合同未附采购明细,在原告财务要求下原告与被告重新签订了附采购设备明细清单的HJ2017037《工业品买卖合同》代替原来三份《工业品买卖合同》,双方之间实际履行的是HJ2017037《工业品买卖合同》。最后,原告提交的合同编号为HJ2017037《工业品买卖合同》明确注明“详见固始项目设备清单”,并且合同主页及附件加盖了被告骑缝章,所附清单与原告与固始德道公司签订合同清单一致。该合同系此案纠纷对应法律关系的书面合同,该合同的真实性、合法性及有效性已经河南省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及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判决书确认,同时该合同的真实有效性也得到了被告在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庭审中的认可(见《河南省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开庭笔录》第24页上海博德尔质证意见)。
针对第二组证据,即①造粒系统发/收货凭证及清单、②污水系统发/收货凭证及清单、③后筛分系统发/收货凭证及清单、④分选系统发/收货凭证及清单、⑤发酵系统发/收货凭证及清单、⑥除臭系统发/收货凭证及清单。原告对于该组证据的真实性予以认可,但对合法性、关联性及证明目的均不予认可。首先,被告提交的发货凭证显示发货方为**环境公司,但事实上原告从未制作过此发货凭证,此凭证既没有原告盖章也无原告工作人员签字,被告也未有签字或盖章,原告不予认可。实际上从所用鲁N开头车辆信息可以看出,实际上发货地为李博控制的另外一家公司山东德隆博德尔环保装备发展有限公司所在地山东德州,该凭证也是山东德隆博德尔环保装备发展有限公司自制。其次,案涉设备为定制化设备,由上万个零部件拼装而成,仅安装就需要上百号工人历时半年之久,仅仅提供发货凭证无法证明被告履行了合同义务。案涉设备是否符合《固始县生活垃圾资源化处理项目运行检验协议》约定的验收标准,属于设备的内在质量问题,应结合运行检验情况进行判断。
针对第三组证据,即①原告**环境公司网页、②《固始项目工艺优化及运行方案》。原告对**环境公司网页证据的真实性予以认可,但对合法性、关联性及证明目的均不予认可。被告提供的网站截图并未提供公证信息,证据形式不合法,而且被告提交的相关信息与本案没有任何关联,《固始县生活垃圾资源化处理项目运行检验协议》明确约定设备工艺方案和设备运行效果及质量均由被告负责。原告对《固始项目工艺优化及运行方案》的真实性及合法性予以认可,但对其关联性及证明目的不予认可。正是基于合同相对性及对被告作为终端供应商的信任,在被告时任实控人李博承诺对设备质量问题进行整改的情况下,原告于2018年7月9日向固始德道公司出具《固始项目工艺优化及运行方案》,原告向固始德道公司承诺“原告督促上海博德尔和固始德道协同推进、整改和运行”。后原告、被告及固始德道三方经过多轮谈判,于2018年8月11日签署《固始县生活垃圾资源化处理项目运行检验协议》,对各方权利义务进行了重新约定,明确约定被告对设备质量、工艺方案及运行效果负责,被告实际控制人李博也出具了《固始县生活垃圾处理项目问题汇总及整改计划》。
针对第四组证据,即①河南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确认书、②河南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明、③固始县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意见书。原告对于该组证据的真实性及合法性予以认可,但对其关联性及证明目的不予认可。李博作为固始德道时任实控人及法人,同时也是上海博德尔公司的时任控制人及法人,从原告与固始德道公司签订《工矿产品购销合同》及原告与被告签订《工业品买卖合同》所附明细一致可知,上海博德尔公司作为实际供货方是清楚固始德道公司实际需求,该批设备是上海博德尔公司根据固始德道公司厂房、垃圾等现状进行量身打造的,原告仅仅参与上海博德尔公司及固始德道公司转售融资,并不对工艺负责。
针对第五组证据,即①2018年8-11月份大件垃圾出厂登记表、②《关于生活垃圾中大件干扰物对项目运行的危害》附在日常运行中所拍摄的部分大件照片。1、原告对2018年8-11月份大件垃圾出厂登记表的真实性及合法性予以认可,但对关联性及证明目的不予认可。该证据为《大件物/RDF清运出厂登记表》,并无法证明原告所述垃圾进厂量不足,而且出厂垃圾不仅包含大件物,也包含RDF(可燃物),恰恰因为被告提供的设备存在严重质量问题,分选效果差才导致大量大件物/RDF被清运出厂。实际上在运行检验期间,经固始德道公司统计大件物/RDF转出去填埋占66%,根本达不到《固始县生活垃圾资源化处理项目运行检验协议》约定验收标准,即大件物、惰性物及可燃物(RDF)转出去填埋的占30%左右。2、原告对《关于生活垃圾中大件干扰物对项目运行的危害》附在日常运行中所拍摄的部分大件照片的真实性予以认可,但对合法性、关联性及证明目的均不予认可。首先,上海博德尔公司未提供照片拍摄人员、拍摄地点及拍摄时间等,无法证明所拍照片与本案关联性。其次,该证据为上海博德尔公司单方制作,不具有证明力。最后,《固始县生活垃圾资源化处理项目运行检验协议》没有对生活中大件物数量以及生活垃圾的来料数量进行约定,也未对垃圾分类有任何要求,实际上李博先前作为固始德道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及法定代表人,在与政府签订项目协议时对于固始县当地垃圾成分是知悉的。在运行检验中不存在固始德道公司未提供水源的事实,根据中国检验认证集团北京有限公司对案涉设备的检验分析,物料堵塞、链条磨损断裂等是因为设备设计不合理及设备采用劣质材质所致,被告提供的设备规格严重不符合国家标准及合同标准。
针对第六组证据,即2017年9月23日《工业品买卖合同》。原告对于该组证据的真实性及合法性予以认可,但对关联性及证明目的不予认可。该合同与本案无任何关系,被告也未提供该合同实际履行证据及对应付款凭证。
针对第七组证据,即原告公司总经理刘庆东与被告公司原法定代表人李博微信聊天记录。原告对于该组证据的真实性及合法性予以认可,但对关联性及证明目的均不予认可。该组证据中大部分系作为被告原法定代表人李博的单方陈述,从聊天记录中可以看出前端垃圾资源化处理设备确实存在质量问题,对于前端设备质量问题李博是认可的。因为被告上海博德尔公司提供的设备存在质量问题,被告原法定代表人李博知道项目一旦失败,被告作为设备及工艺实际提供方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作为被告原法定代表人的李博在想办法挽救项目止损,据此提出了用后端焚烧发电与前端垃圾资源化处理相结合的方案,以后端焚烧发电收益去弥补前端垃圾资源化处理设备质量问题损失。但实际上因为被告提供的前端垃圾资源化处理设备存在质量问题,前端资源化处理与后端焚烧根本无法结合,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导致项目最终失败,应以之前生效判决所查明的事实和认定为依据,由被告最终承担返还货款、赔偿转售利润损失的责任。
针对第八组证据,购销合同五份及相应的设备验收合格证明,原告质证认为被告上海博德尔公司提交的均为山东德隆公司向相应采购方供货的合同,原告无法确认其真实性,所提供的合同与本案没有任何关联性,本案设备是由被告上海博德尔公司组装并供货,上海博德尔公司所供设备质量问题已有生效判决予以查明,被告上海博德尔公司所提供合同不能达到其证明目的,原告不予认可。
本院经审查认为,原告**环境公司对被告上海博德尔公司的提交的第一组至第七组证据的真实性予以认可,本院予以确认。至于上述证据能够印证被告的观点,本院在说理部分综合予以阐述。被告上海博德尔公司提交的第八组证据系案外人之间签订的合同及相关验收证明,并不当然适用于本案,与本案无关联性,本院不予确认。
本院经审理查明:2015年4月30日,上海德兆环保工程有限公司与固始县人民政府签订《固始县生活垃圾综合处理项目合同》,由上海德兆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在固始县成立项目公司,投资建设生活垃圾处理项目。
2015年9月23日、2015年10月11日,上海德兆环保工程有限公司与李建新签订《投资意向协议》及《合作投资合同》,约定双方共同出资设立项目公司—固始县德道环保工程有限公司,上海德兆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持股51%,李建新持股49%。
2016年1月13日,固始县发改委出具《河南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确认书》,记载固始县生活垃圾资源化处理项目采用德兆IS技术,日处理生活垃圾600吨。
2017年2月28日,固始德道公司与**环境公司签订《工矿产品购销合同》(合同编号:0003245),合同约定:一、产品名称、型号、数量、金额及交货时间:垃圾资源化利用工程项目分选系统(具体明细详见附表),1套,总价3733.5万元,2017年4月5日交货。二、质量、技术标准:供方产品应按照国家有关标准执行;没有国家标准的按行业有关标准执行。三、……四、……交货地点为固始县。五、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的期限:需方按约定质量标准验收,当场签收交货资料。有质量异议应于货物接收后7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供方提出,逾期未提出视为完全接受标的物无质量问题的事实。六、……七、结算方式及付款期限:首付30%,金额1120.05万元,剩余款项在**财务公司办理按揭,融资金额2613.45万元,期限5年,年利率5.7%,第一年按季付息,后四年按季等额本息。附表一《分选系统设备清单》记载:设备98项,包括设备编号、设备名称、规格型号、处理量、其他参数、功率、长度、数量、单位,设计最大容量为两条线每天工作8小时,每小时120吨合计960吨。
2017年3月25日,固始德道公司与**环境公司签订《工矿产品购销合同》(合同编号:0003246),合同约定:一、产品名称、型号、数量、金额及交货时间:制肥造粒系统,1套,总金额2020万元;污水处理系统1套,总金额1138万元;除臭系统1套,总金额1247万元(具体明细详见附表),合计人民币4405万元。二、质量、技术标准:供方产品应按照国家有关标准执行;没有国家标准的按行业有关标准执行。三、……四、……交货地点为固始县。五、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的期限:需方按约定质量标准验收,当场签收交货资料。有质量异议应于货物接收后7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供方提出,逾期未提出视为完全接受标的物无质量问题的事实。六、……七、结算方式及付款期限:首付30%,金额1321.5万元,剩余款项在**财务公司办理按揭,融资金额3083.5万元,期限5年,年利率5.7%,第一年按季付息,后四年按季等额本息。附表二《制肥造粒系统设备清单》记载:设备72项,包括名称、规格、数量。附表三《污水处理系统设备清单》记载:十组设备,包括产品名称、简要规格、材质、数量。附表四《除臭系统设备清单》记载:设备名称、规格型号、材质、单位、数量。
2017年3月25日,固始德道公司与**环境公司签订《工矿产品购销合同》(合同编号:0003247),合同约定:一、产品名称、型号、数量、金额及交货时间:垃圾发酵系统,1套,总金额3051万元;二次筛分系统1套,总金额1255.5万元(具体明细详见附表),合计人民币4306.5万元。二、质量、技术标准:供方产品应按照国家有关标准执行;没有国家标准的按行业有关标准执行;三、……四、……交货地点为固始县。五、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的期限:需方按约定质量标准验收,当场签收交货资料。有质量异议应于货物接收后7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供方提出,逾期未提出视为完全接受标的物无质量问题的事实。六、……七、结算方式及付款期限:首付30%,金额1291.95万元,剩余款项在徐州**财务公司办理按揭,融资金额3014.55万元,期限5年,年利率5.7%,第一年按季付息,后四年按季等额本息。附表五《垃圾发酵系统设备清单》记载:设备21项,包括设备名称、规格型号、处理量、驱动方式、长度、数量、单位。附表六《二次筛分系统设备清单》记载:设备25项,包括设备名称、规格型号、处理量、其他参数、长度、功率、数量、单位。
以上三份《工矿产品购销合同》合计总金额12445万元。
2017年4月14日,固始德道公司分32笔承兑汇票方式向**环境公司支付货款,每一笔分别为44.5万元、55.5万元、50万元、50万元、50万元、50万元、50万元、50万元、50万元、50万元、100万元、100万元、44.5万元、55.5万元、50万元、50万元、50万元、50万元、50万元、50万元、50万元、50万元、100万元、100万元100万元、100万元、200万元、100万元、200万元、200万元、200万元、200万元。以上32笔共计3733.5万元。
2017年2月28日,固始德道公司与**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借款合同(合同编号:XGFCXD2017003),合同约定:1.1贷款人根据借款人的申请,经审查同意向借款人发放按揭贷款,金额为人民币87115000元。2.1贷款用于支付货款…….3.1贷款期限为60个月,自2017年2月28日至2022年2月28日止。3.2本合同项下贷款利率为5.7%(年利率)……3.4其他约定第一年按季度还息,后四年按季度等额本息还款……5.1借款人同意,贷款人将贷款金额按下列支付方式支付:借款人开立贷款专用户,该账户账号为20×××01。签署本合同时与贷款专用账户支付绑定的交易对方账户信息(适用于开立贷款专用账户)或者借款人授权贷款人在符合贷款发放条件时将贷款资金支付至本合同约定用途的交易对象账户信息(适用于借款人未开立贷款专用账户)如下:交易对象户名为徐州**环境技术有限公司,账号为20×××01,开户银行为**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支付金额为87115000元。
2017年2月28日,固始德道公司通过账号20×××01向**环境公司账号20×××01支付26134500元。2017年4月25日,固始德道公司通过账号20×××01向**环境公司账号20×××01支付60980500元。
以上固始德道公司共计向**环境公司支付12445万元。
**环境公司(买受人)与上海博德尔公司(出售人)签订《工业品买卖合同》(合同编号:HJ2017037),合同落款日期2017年3月28日,合同约定:一、产品名称、商标、型号、厂家、数量、金额、供货时间及数量:详见固始项目设备清单,无税单价9358.80万元,含税单价10949.8万元,税率17%,合计10949.80万元。交(提)货时间及数量:电话或传真通知。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供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按买受人方图纸及部颁标准生产,对产品质量之承诺以双方签订的《质量服务安全环境保证协议》为依据。三、交(提)货地点,方式:出售人送货到本公司仓库。四、运输方式及到站港和费用负担:出售人负担。五、合理损耗及计算方法:无。六、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无。七、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按买受人图纸及部颁标准验收。八、出售人应严格保证产品交货期和产品质量,若无特殊原因,因交货延迟或产品质量问题而致使买受人生产进度推迟,买受人有权进行索赔。九、随机备品,配件工具数量及供应办法:无。十、结算方式,时间及地点:按公司要求付款。十一、如需提供担保,另立合同担保书,作为本合同附件:无。十二、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执行。十三、本合同解除的条件:提前一个月通知供方。十四、解除合同纠纷的方式:提交买受人所在地法院诉讼。十五、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十六、其他约定事项:《技术协议》、《质量服务安全环境保证协议》。买受人提供的技术图纸等资料仅作为出售人确定其产品型号使用,不能作为变更本合同买卖合同性质的依据。十七、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该合同附件内容同附表一、二、三、四、五、六,合同正文连同附件加盖上海博德尔公司骑缝章。
**环境公司于2017年4月19日支付上海博德尔公司900万元,于2017年4月21日支付2000万元,于2017年5月5日支付100万元,于2017年5月10日支付两笔共1000万元,于2017年6月6日支付2000万元,于2017年7月26日支付100万元,于2017年7月28日支付200万元,于2017年8月18日支付500万元,于2017年8月30日支付500万元,于2017年9月15日支付500万元,于2017年11月15日支付2085万元,于2017年12月29日支付500万元,于2018年1月11日支付900万元,以上共计支付11285万元。**环境公司主张其中包含为履行上述《工业品买卖合同》(合同编号:HJ2017037)而向上海博德尔公司支付货款10949.8万元。
2017年12月5日,固始县发改委出具《河南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确认书》,记载固始县生活垃圾资源化处理项目采用综合分选-好氧堆肥工艺,日处理生活垃圾1000吨。
2018年7月9日,**环境公司向固始德道公司出具《固始项目方案优化及运行方案》,记载内容如下:“根据固始垃圾组分特点、前期试运行情况及试运行期间出现的问题,将固始生活垃圾处理项目进行工艺优化和设备调整,以保证八月份正式运行。一、关于前分选系统处理量和分选效果问题:针对固始现有生活垃圾区域特点……对预处理系统进行调整和改造,同时加强分选过程中的管理,保证达到工艺设计标准,保证正式运行,达到800t/d的处理量。二、关于分选后的物料终端处理问题:固始城市生活垃圾经分选工艺后,……有机质进行好氧发酵可用于园林绿化、填埋场覆土,亦可制成有机肥销售。三、关于污水处理系统:现设备已经安装完毕,7月10日开始进行设备调试,7月25日完成设备调试,并将经处理后的污水达标排放。四、关于除臭处理系统:在现有车间密封处理系统中再增加两台风机,提高负压吹风能力,经集中收集处理后达标排放。五、为保证项目的整改落实和按计划完成整改内容,徐州**环境技术有限公司牵头成立专项工作小组,总体负责协调和推进整改计划的实施。六、……。七、徐州**环境技术有限公司督促项目小组进行整改,同时督促上海博德尔环保集团有限公司和固始县德道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协同推进、整改和运行”。
2018年8月11日,固始德道公司(甲方)与**环境公司(乙方)、上海博德尔公司(丙方)签订《固始县生活垃圾资源化处理项目运行检验协议》,协议约定:甲方与乙方签订的三份《工矿产品购销合同》,约定由乙方向甲方出售固始县生活垃圾资源化处理项目(以下简称“项目”)所需要的设备。鉴于上述项目所需设备是经甲方同意(甲方股东之一李建新表示对此不知情),由乙方从丙方处采购后出售给甲方,故为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满足政府对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验收的要求,经甲、乙、丙三方协商,丁方(固始县城市公用事业服务中心)见证,达成如下运行检验协议:一、运行检验时间:运行检验时间为3个月,自2018年8月18日到2018年11月18日止。如运营效果达到验收标准,可组织四方提前验收;二、运行检验范围:从垃圾上料到终端制肥过程中各个生产环节的载料运行、空气净化环节的终端部分、污水处理部分、制肥造粒部分。三、运行检验验收标准:1、双线生产能力达到每日8-10小时处理800吨,非特殊原因(停电、停水、设备维修保养等),每天进场生活垃圾保证日产日清;2、大件物、惰性物、可燃物(RDF)达到设计要求,转运出去填埋的占30%左右,运行检验期结束前解决可燃物(RDF)出路问题;3、分选出的废旧塑料具有销售品相;4、污水排放达到固始县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标准,臭气排放达到固始县项目环评审批标准;5、根据当地生活垃圾成分情况,有机质出肥率不小于10%,设定目标为15%,产生的有机肥达到NY525-2012有机肥检验标准;6、运行检验期内三方共同核算运营成本,测定项目盈利水平,对照可研报告,重新评估项目。四、运行相关事项:1、运营检验开始前,甲方对该项目土建部分、水电气等相关设施和代管的全部设备进行现状拍照、登记造册,经乙丙双方签字确认后,移交给丙方管理;丙方须提前做好运行检验期的人员和资金计划、工艺和设备调整方案、突发问题应急预案等。2、运行检验期间,将由丙方进行设备调试及优化整改,甲方不派员参加生活垃圾处理全程的运行调试,但甲乙双方派人对其全程进行跟踪记录,随时对丙方的调试提出建议和咨询,并由丙方负责解答,期间垃圾处理得到的金属、塑料、有机肥等产品均归甲方所有,丙方不得自行外销。3、运行检验期间,前一个月按每日八小时单线300吨上料;中间一个月按每日八小时双线600吨上料;最后一个月两条线总上料量在每日8-10小时处理800吨以上。4、丙方不得破坏甲方原有厂房及附属建筑设施,若出现损毁,由丙方负全责;若丙方需要使用甲方现有的工具或设备,可找甲方完善借用手续,若出现损毁或者遗失,丙方负责赔偿;试运营期间所需生产物料丙方需自行购买,所需的技术人员、一线工人、保洁人员等均由丙方现场雇用;试运营费用(包括人员工资、电费、水费、燃气费、无机物等废料转运费、工程车辆加油费等),均由丙方负责筹集,在甲方公司设一专用账户,由丙方负责管控,丙方在支付相关业务过程中,甲方无条件配合。5、甲方、乙方、丙方、丁方在现场委派相关人员,对每日运进生活垃圾量和运出废料量四方鉴定、造册、备存,一式四份。6、遇到停电或垃圾运送未到厂或其他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没有完成日处理垃圾量,检验期限按所耽误的时间按天顺延。7、运行检验期最后一个月,非特殊原因(停电、停水、设备维修保养等),连续五日双线垃圾处理量达到前款(第四条“运行相关事项”第3款)提到的800吨的情形,视同运行检验通过。8、运行检验结束并达到本协议约定标准后,甲方、乙方、丙方、丁方在运行检验报告上签字确认,视同项目合格移交。9、运行检验达到本协议约定标准,运营期间产生的费用(包括人员工资、电费、水费、燃气费、无机物等废料转运费、工程车辆加油费等)由甲方全额补偿给丙方。甲方支付该笔费用的时间为固始县政府确认项目运营验收审计通过,且政府前三个月的运营费用拨付给甲方,或前三个月政府补贴拨付到位后,支付给丙方。10、运行检验结束并达到本协议约定标准后,由甲乙丙三方对现有设备进行确认,经协商无误后,在运行检验报告书签字后的一个月内与固始德道公司签订《售后服务协议》、《质量保证协议》和《工艺技术保证协议》;11、如果达不到约定标准,经三方确认后,由丙方牵头,甲方主导,三方共同研究后续运行和优化方案,以及包含其他项目(如发电、污泥和禽畜粪便等)综合处理方案。12、如运营达不到协议约定标准,三方应先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根据相关合同、协议等法律文本各自承担相应责任。五、四方权利和义务,甲方的权利义务:1、负责协调与政府对接,完成生活垃圾的收集和运输工作,保证来料垃圾数量满足项目日常生产运行的需要。2、负责协调对外单位的关系,包括政府相关各职能部门和项目周边的村镇等。3、项目正常运行所需的水、电、气要保证正常生产需要,如出现问题甲方负责协调并及时解决相关问题。4、因甲方无法协调外运RDF等原因影响垃圾处理线正常运行,导致进场垃圾无法处理,因此所产生的垃圾处理问题由甲方处理。乙方的权利义务:1、针对项目进展情况负责督促丙方完善项目工艺方案和成套设备优化,并协调甲方与丙方的关系和调度整体项目推进进度;2、针对项目运营及设备运行状况,积极参与对运行质量和过程进行指导和建议;3、针对现场运行情况提供专业生产管理流程,推进规范目视化管理、并提供技术方面的支持;4、负责对丙方的人力、物力和财力等资源投入情况进行督促和监督,确保项目稳定运行;5、协调**财务公司在本项目验收合格后,再进行还款,贷款期限相应顺延。丙方的权利和义务:1、对整体项目的工艺方案负责,对本协议运行验收过程出现的问题实施优化和改进。2、按照本协议的运行检验范围、验收标准和相关事项和要求开展工作;对运行质量和效果负责,达到本协议约定标准要求。3、对甲方、乙方、丁方相关人员提出的问题做详细解答,确保项目移交后甲方运行顺利。4、在运行期间,接受甲方检查和提出的合理化整改要求,待四方讨论认可后作出整改,并给出整改节点。5、运行检验期间,在工作范围内进行运营时,应做到安全、环保、卫生,因产生的一切不良后果均丙方承担。6、负责承担运行检验期间产生的费用(包括人员工资、电费、水费、燃气费、无机物等废料转运费、工程车辆加油费等)。丁方的权利和义务:1、派专人进驻现场对项目试运行期间运行情况提出指导和建议,并且见证。2、为妥善完成本项目相应事项提供必要的支持。3、针对项目处理情况进行检查,并积极帮助甲方拨付垃圾处置费。4、参与本项目验收工作。
2020年6月11日,固始县城市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出具《情况说明》,记载如下:“固始县生活垃圾资源化处理项目是由固始县德道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投资的固始县重点民生项目,固始县城市公用事业服务中心(以下称“我单位”)是该项目的主管单位。2018年8月11日,甲方固始县德道环保工程有限公司、乙方徐州**环境技术有限公司、丙方上海博德尔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了《固始县生活垃圾资源化处理项目运行检验协议》(以下简称协议),该协议将我单位作为丁方(见证方),并为我单位设定了相关权利义务;但我单位对该协议的签订事宜并不知情,也从未参与过该协议内容的起草、谈判过程。因此,甲乙丙三方在协议签订后曾申请我单位在协议中签字盖章,我单位明确拒绝。根据我单位掌握的情况,协议中的甲乙丙三方确实从2018年9月至11月对固始县生活垃圾资源化处理项目进行了运行检验,我单位安排下属单位固始县环卫所予以协调配合。但项目最终运行检验失败。特此说明”。
2020年6月11日,固始德道公司委托中国检验认证集团北京有限公司对案涉设备是否适宜继续运营并达到运行检验协议的验收标准,现场设备与《工矿产品购销合同》中的设备清单是否相符及现场设备不适宜继续运营的原因进行鉴定。2020年6月13日,中国检验认证集团北京有限公司鉴定人员到达鉴定标的物安装现场进行勘察和检验。2020年8月20日,中国检验认证集团北京有限公司出具《鉴定意见书》,鉴定意见如下:1、固始县生活垃圾资源化处理项目各系统设备无法达到《固始县生活垃圾资源化处理项目运行检验协议》约定的验收标准,不具备适宜继续运营的条件。2、固始县生活垃圾资源化处理项目各系统设备存在实际供货数量、型号和参数等与《工矿产品购销合同附表设备清单》大量不符的情况,各系统设备尤其是分选系统设备的设计、选型及供货存在不合理的情况和质量问题。3、工艺设计思路存在重大缺陷,各系统实际供货数量、型号和参数等与《工矿产品购销合同附表设备清单》大量不符的情况,各系统设备尤其是分选系统设备的设计、选型及供货存在不合理的情况和质量问题,为固始县生活垃圾资源化处理项目不具备适宜继续运营的条件的原因。
2020年6月24日,固始德道公司以买卖合同纠纷为由,向河南省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环境公司及上海博德尔公司,诉请要求:1.解除固始德道公司与**环境公司签订的三份《工矿产品购销合同》;2.判令**环境公司向固始德道公司返还货款12445万元,并从固始德道公司处取回其出售的全套垃圾处理设备;3.上海博德尔公司对**环境公司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责任;4.诉讼费用由**环境公司、上海博德尔公司承担。河南省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2018年8月11日固始德道公司、**环境公司、上海博德尔公司签订的《固始县生活垃圾资源化处理项目运行检验协议》约定运行检验结束并达到约定标准后,三方及固始县城市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在运行检验报告上签字确认,视同项目合格移交。固始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于2020年6月11日出具《情况说明》,证明项目运行检验失败,且**环境公司、上海博德尔公司未能提供三方签字确认的运行检验报告或其他相反证据证明案涉设备已经按照约定运行检验通过。故固始德道公司主张案涉设备未达到协议约定的检验标准,存在质量问题,有事实依据,该院予以支持。该院还认为,上海博德尔公司虽然不是三份《工矿产品购销合同》的签订主体,但其与**环境公司签订《工业品买卖合同》,对**环境公司有合同义务,其基于对**环境公司有合同义务,其与固始德道公司、**环境公司签订《固始县生活垃圾资源化处理项目运行检验协议》的行为,表明其自愿加入到**环境公司向固始德道公司履行合同约定的出卖人义务,并依照协议约定应当承担涉案设备的运行检验、对整体项目的工艺方案、对运行质量和效果负责。协议约定的三个月运行检验期内涉案设备未能达到验收标准,上海博德尔公司未能提供优化整改方案,其行为构成了对**环境公司违约,并导致**环境公司对固始德道公司的违约。该违约行为是固始德道公司与**环境公司解除涉案合同的直接原因,且**环境公司向固始德道公司提供的涉案设备是从上海博德尔公司处购买,涉案设备未能达到运行检验要求,上海博德尔公司为主要过错方。……其违约行为,使得**环境公司向固始德道公司返还12445万元货款,上海博德尔公司应对返还该货款的履行风险承担相应补充责任。2021年2月7日,河南省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0)豫15民初43号民事判决,判决:一、解除固始县德道环保工程有限公司与徐州**环境技术有限公司签订的三份《工矿产品购销合同》;二、徐州**环境技术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向固始县德道环保工程有限公司返还货款12445万元,上海博德尔环保集团有限公司对该款的履行承担补充责任;三、徐州**环境技术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后九十日内从固始县德道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处取回其出售的全套垃圾处理设备;四、驳回固始县德道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664050元,由**环境公司、上海博德尔公司负担。
**环境公司、上海博德尔公司对上述判决不服,均向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经审理后于2021年7月27日作出(2021)豫民终503号民事判决,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664050元,由**环境公司、上海博德尔公司各负担332025元。同时,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合同解除后取回设备的范围予以更正,具体见附表七。
上述判决生效后,**环境公司(甲方)与固始德道公司(乙方)、李建新(丙方)于2021年8月30日签订三方债权债务抵销协议,载明:一、2020年8月19日,甲方与乙方的担保合同纠纷一案经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审理作出了(2020)苏0391民初51号民事判决书,该判决书已于2020年9月14日生效。依据(2020)苏0391民初51号民事判决书,截至2021年8月30日甲方对乙方享有的到期债权为人民币肆仟贰佰伍拾伍万捌仟壹佰肆拾柒元贰角柒分(¥42558147.27元),该债权构成如下:①乙方偿还借款本金为人民币36764902.32元;②乙方偿还借款利息为人民币3414913.83元;③乙方支付迟延履行利息为人民币2258284.13元;④乙方承担案件受理费为人民币120047.00元。二、2020年8月20日,甲方与乙方、河南双虹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及马国军的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经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审理作出了(2020)苏0391民初50号民事判决书,该判决书已于2020年9月14日生效。依据(2020)苏0391民初50号民事判决书,截至2021年8月30日甲方对乙方享有的到期债权为人民币陆佰贰拾玖万捌仟贰佰捌拾壹元叁角柒分(¥6298281.37元),该债权构成如下:①乙方偿还借款本金为人民币5000000.00元;②乙方偿还借款利息为人民币966951.37元;③乙方支付迟延履行利息为人民币307125.00元;④乙方承担案件受理费为人民币24205.00元。三、2021年3月15日,甲方与乙方的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经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作出了(2020)苏03民初106号民事判决书,该判决书已于2021年4月12日生效。依据(2020)苏03民初106号民事判决书,截至2021年8月30日甲方对乙方享有的到期债权为人民币伍仟陆佰伍拾叁万陆仟壹佰伍拾柒元零陆分(¥56536157.06元),该债权构成如下:①乙方偿还本金为人民币51716151.67元;②乙方偿还利息为人民币3231409.35元;③乙方支付迟延履行利息为人民币1276096.04元;④乙方承担案件受理费为人民币312500.00元。四、2020年12月10日,甲方与丙方的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经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审理作出了(2020)苏0391民初49号民事判决书,该判决书已于2021年1月18日生效。依据(2020)苏0391民初49号民事判决书,截至2021年8月30日甲方对丙方享有的到期债权为人民币肆佰贰拾万壹仟叁佰元整(¥4201300.00元),该债权构成如下:①丙方偿还本金为人民币4000000.00元;②丙方支付迟延履行利息为人民币157500.00元;③丙方承担案件受理费为人民币43800.00元。五、2021年7月27日,甲方与乙方及上海博德尔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的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经河南省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2020)豫15民初43号)]及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审理作出了(2021)豫民终503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书已于2021年8月16日生效。依据(2020)豫15民初43号和(2021)豫民终503号民事判决书,截至2021年8月30日甲方对乙方负有的到期债务为人民币壹亿贰仟伍佰壹拾壹万肆仟零伍拾元整(¥125114050.00元),该债务构成如下:①甲方返还货款为人民币124450000.00元;②甲方负担的案件受理费为人民币664050.00元。六、协议各方就上述生效判决书确定的金钱债务的履行问题达成债权债务抵销合意,现就抵销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协议正文部分:一、丙方将上述对甲方的债务人民币肆佰贰拾万壹仟叁佰元整(¥4201300.00元)转移给乙方,由乙方直接向甲方支付;甲方同意丙方将上述债务转移给乙方,乙方同意接收丙方对甲方的债务;二、根据上述生效判决的结果,截至本协议签署之日,甲方对乙方享有的债权(含因乙方同意接收丙方对甲方的债务产生的债权)总额为人民币壹亿零玖佰伍拾玖万叁仟捌佰捌拾伍元柒角壹分(¥109593885.71元),甲方对乙方负有的债务总额为人民币壹亿贰仟伍佰壹拾壹万肆仟零伍拾元整(¥125114050.00元)。三、根据协议正文第二条的约定,甲方将其对乙方享有之债权,与甲方对乙方负有之债务实施抵销,本次抵销实施后,甲方仍应向乙方偿还人民币壹仟伍佰伍拾贰万零壹佰陆拾肆元贰角玖分(¥15520164.29元)。四、甲方承诺根据(2020)豫15民初43号和(2021)豫民终503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履行期限,于2021年8月31日前一次性向乙方支付上述抵销后的债务余额人民币壹仟伍佰伍拾贰万零壹佰陆拾肆元贰角玖分(¥15520164.29元)。如甲方未按本协议约定时间偿还剩余债务,甲方应以剩余债务数额为本金,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向乙方支付利息,同时乙方有权就(2020)豫15民初43号和(2021)豫民终503号民事判决书的履行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六、自甲方向乙方支付完抵销后的债务余额之日,甲乙丙三方之间就本协议涉及的生效判决书的金钱债务即全部履行完毕。同时甲方应于2021年9月3日前解除其对乙方、丙方及担保方的账户冻结等行为,于2021年9月15日前解除其对乙方、丙方及担保方的所有财产查封等行为。
2021年8月26日,固始德道公司向**环境公司出具109593885.71元收据,收款事由载明债务互抵,收款方式载明抵账。2021年8月31日,**环境公司向固始德道公司转账支付上述三方债权债务抵销协议约定的抵销后债务余额15520164.29元。当日,固始德道公司向**环境公司出具15520164.29元收据,收款事由载明返还货款,收款方式载明银行转账。
另查明,2015年11月11日至2019年4月24日,固始德道公司股东为上海德兆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李建新。上海德兆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持股51%,李建新持股49%,固始德道公司法定代表人为李博。期间,李博为上海德兆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的股东,持股比例99%,担任上海德兆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李博为上海博德尔公司的股东,持股比例99%,担任上海博德尔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2019年4月20日,上海德兆环保工程有限公司与李建新签订《固始县德道环保工程有限公司股东协议》,上海德兆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将其在固始德道公司所持有的51%股权转让给李建新。
本案的争议焦点为:1.本案程序是否违法;2.双方当事人履行的买卖合同具体为何如何确定;3.上海博德尔公司是否违约,**环境公司诉请解除合同能否成立;4.如判定解除合同,**环境公司返还货款、赔偿损失、取回设备等诉请应否支持;5.本案诉讼时效是否届满。
本院认为:一、关于程序问题。本院立案受理本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于2021年11月2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2021年9月29日,本院按照上海博德尔公司的登记住所地上海市闵行区虹梅南路1755号1幢1层该地址向其邮寄送达举证通知书、传票等法律文书,后该邮件于2021年10月7日被退回。因上海博德尔公司在(2020)苏03民初106号案件中确认其地址为上海市金钟路长宁区,故本院亦按照该地址于2021年9月29日向上海博德尔公司邮寄送达诉状副本、传票、举证通知书、证据副本等法律文书,该邮件于2021年10月8日签收。如此,本院在开庭前向上海博德尔公司依法送达了相关法律文书,上海博德尔公司答辩称其未收到本院送达的法律文书,与事实不符,故对其延期开庭的申请本院未予准许。且上海博德尔公司参加了本案庭审,发表了辩论意见,并在本案庭审结束后,又向本院提交了书面答辩状、质证意见、代理词,及进行了举证,本院亦对其提交的证据组织了质证,上海博德尔公司充分行使了答辩、举证、质证、辩论等诉讼权利。现上海博德尔公司再以诉讼权利受损为由提出抗辩,本院难以采信。
二、关于双方当事人履行的买卖合同具体为何问题。原告**环境公司主张解除双方签订的落款日期为2017年3月28日工业品买卖合同(合同编号:HJ2017037),被告上海博德尔公司主张该份合同已被双方分别于2017年3月2日、3月28日、4月21日签订的三份工业品买卖合同所取代,双方实际履行的是该三份合同,并将该三份合同作为证据提交法庭。**环境公司据此主张因该三份合同未附采购明细,在财务部门要求下,**环境公司与上海博德尔公司重新签订了附采购设备清单的工业品买卖合同(合同编号:HJ2017037),以替代此前签订的三份合同。本院认为,上海博德尔公司提交的三份工业品买卖合同确实并未附带设备清单,其中2017年3月2日合同虽有附件,但附件内容仅为分选系统报价,并非采购清单,且工业品买卖合同(合同编号:HJ2017037)所附设备清单加盖了上海博德尔公司骑缝章,**环境公司陈述的上述理由符合情理,本院予以采信,双方当事人实际履行的合同为HJ2017037工业品买卖合同。
三、关于合同解除问题。2018年8月11日,固始德道公司、**环境公司、上海博德尔公司签订《固始县生活垃圾资源化处理项目运行检验协议》,该协议系三方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就本案而言,可视为**环境公司与上海博德尔公司就设备质量标准达成的补充协议。按照协议约定,上海博德尔公司对整体项目的工艺方案负责,对协议运行验收过程出现的问题实施优化和改进;运行检验期最后一个月,非特殊原因(停电、停水、设备维修保养等),连续五日双线垃圾处理量每日8-10小时800吨的情形,视同运行检验通过;运行检验结束并达到约定标准后,固始德道公司、**环境公司、上海博德尔公司及固始县城市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在运行检验报告上签字确认,视同项目合格移交。但运行检验期限届满后,未形成三方签字确认的运行检验报告,亦无证据证明项目运行情况符合检验协议约定的运行质量标准,应视为上海博德尔公司未完成对项目运营问题的优化及改进责任,故**环境公司现主张涉案设备存在质量问题,并以此为由主张解除与上海博德尔公司签订的HJ2017037工业品买卖合同,有事实及法律依据,本院予以支持。
上海博德尔公司主张**环境公司未在合同约定一个月异议期间及法律规定的二年最长异议期间内提出异议,上海博德尔公司所供应设备应视为符合合同约定。本院认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十八条规定,约定的检验期间过短,依照标的物的性质和交易习惯,买受人在检验期间难以完成全面检验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期间为买受人对外观瑕疵提出异议的期间,并根据本解释第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确定买受人对隐蔽瑕疵提出异议的合理期间。案涉设备为六套系统设备,包含数百个零部件,需要将零部件现场进行组装,且《固始县生活垃圾资源化处理项目运行检验协议》约定,设备合格与否需经过三个月的运行检验期。因此,双方当事人合同约定的一个月异议期间应为对设备外观瑕疵提出异议的期间。案涉设备是否存在隐蔽瑕疵,应按照《固始县生活垃圾资源化处理项目运行检验协议》约定的验收标准及方法进行确定。同时,三方签订运行检验协议是在设备前期运营未达到理想状态下所签订,**环境公司签订运行检验协议,亦可说明在设备交付后,**环境公司针对设备运营状况对上海博德尔公司提出了异议。结合后期因项目运营问题磋商而产生的会议纪要,以及当事人参加(2020)豫15民初43号、(2021)豫民终503号案件诉讼等事实,可以判断双方当事人针对设备运营问题进行了持续的沟通交流。上海博德尔公司现主张**环境公司未在约定及法定期限内提出质量异议,设备质量应视为符合约定,与事实不符,本院不予支持。
上海博德尔公司还主张,**环境公司与固始德道公司签订的合同中,**环境公司负责的是固始德道公司的整体项目,而非出售设备本身,但上海博德尔公司与**环境公司签订的合同中,上海博德尔公司仅负责出售设备,固始项目出现问题系因**环境公司向上海博德尔公司采购设备型号错误,不能满足固始项目工艺要求,此与上海博德尔公司无关。本院认为,从已查明的固始德道公司与上海博德尔公司之间关联关系,以及涉案HJ2017037工业品买卖合同约定的设备清单详见固始项目等情形,可以判断上海博德尔公司对**环境公司向其采购设备的目的是知晓的,并应当了解固始项目工艺需要何种设备,又2018年8月11日三方签订的《固始县生活垃圾资源化处理项目运行检验协议》明确约定上海博德尔公司对整体项目的工艺方案负责,故上海博德尔公司现主张其仅负责出售设备,不涉及项目运营,与事实不符,本院不予采纳。
四、关于合同解除后的法律后果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九十七条规定:“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本案中,因上海博德尔公司构成根本违约,**环境公司要求上海博德尔公司返还货款10949.8万元,符合法律规定,本院予以支持。**环境公司主张其本案举证向上海博德尔公司支付的11285万元中包含涉案货款10949.8万元,上海博德尔公司主张双方签订了多份买卖合同,**环境公司本案举证已支付的11285万元,无法判断支付的是哪一合同项下的货款。本院认为,上海博德尔公司虽提出此项异议,但也未明确该已支付的11285万元具体是何款项。结合货物交付多年,未有证据证明上海博德尔公司曾催要过货款等情形,本院采纳**环境公司的主张,该已支付的11285万元中包含本案10949.8万元货款,可以确认涉案货款已付清。现合同解除,**环境公司诉请要求返还货款,依法应予支持。至于双方之间其他合同是否存在未付款或未完全付款的情形,双方当事人可另行解决。
关于取回设备诉请。因涉案工业品买卖合同约定由上海博德尔公司送货,且合同亦因上海博德尔公司违约而解除,故在合同解除后,应由上海博德尔公司取回设备,对**环境公司要求上海博德尔公司取回设备的诉请,本院予以支持,**环境公司应提供相应的协助义务。取回设备范围以(2021)豫民终503号民事判决确认的设备清单为准,详见附表七。
关于赔偿损失诉请。**环境公司向固始德道公司出售涉案设备约定价款为12445万元,而向上海博德尔公司购买设备约定借款为10949.8万元,该部分差额1495.2万元,应为**环境公司的预期利益。现因双边合同均解除,**环境公司该部分利益无法实现,应视为其损失。又,在**环境公司向固始德道公司出具的《固始项目方案优化及运行方案》及三方签订的《固始县生活垃圾资源化处理项目运行检验协议》中约定,**环境公司对涉案项目负有督促、指导、建议、协调、提供技术支持等义务,涉案项目未达检验验收标准,**环境公司亦负有一定的责任,故对其上述预期利益损失,本院酌定由**环境公司自行承担20%,其余80%即1196.16万元由合同违约方上海博德尔公司予以赔偿。河南省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豫15民初43号民事判决判定由**环境公司、上海博德尔公司负担的案件受理费66.405万元,按照涉案《三方债权债务抵销协议》的约定,最终由**环境公司承担,该部分费用属于因上海博德尔公司违约而导致**环境公司的损失,**环境公司诉请由上海博德尔公司承担,本院予以支持。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2021)豫民终503号二审案件受理费332025元,因二审法院维持一审判决,该部分费用系**环境公司上诉不当而产生,应由**环境公司自行承担。综上,针对赔偿损失诉请部分,本院判定应由上海博尔德公司赔偿**环境公司1262.565万元。
五、关于本案诉讼时效问题。如上所述,在涉案《固始县生活垃圾资源化处理项目运行检验协议》签订时,即视为**环境公司主张了权利,此后各方当事人不间断的进行磋商协调,后又经过民事诉讼,均处在诉讼时效期间,上海博德尔公司主张**环境公司提起本案诉讼已超过诉讼时效,本院不予支持。
综上,**环境公司的部分诉讼请求成立,本院予以支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条、第六十一条、第九十四条、第九十七条、第一百一十三条、第一百五十八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时间效力的若干规定》第一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法释[2012]8号)第十七条第一款、第十八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一、解除徐州**环境技术有限公司与上海博德尔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签订的《工业品买卖合同》(合同编号HJ2017037);
二、上海博德尔环保集团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向徐州**环境技术有限公司返还货款10949.8万元、赔偿损失1262.565万元,合计12212.365万元;
三、上海博德尔环保集团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九十日内取回涉案设备,取回设备清单详见附件七;
四、驳回徐州**环境技术有限公司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589290元,由徐州**环境技术有限公司负担9290元,由上海博德尔环保集团有限公司负担58万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
审判长 郭 宏
审判员 冯昭玖
审判员 徐海青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书记员 秦 丹
































































附表一、分选系统设备清单









序号





设备编号





设备名称





规格型号





处理量不小于





其他参数





长度(m)





功率
(kw)





数量





单位









1





A0/B0-01





链板式给料机





LB2000





60





链板宽度2000mm





16.0





15





2















2





A0/B0-02





储料斗90立方米



































2















3





A0/B0-03





钢结构



































2















4





A0/B0-04





开闭门





3508





























4















5





A1/B1-01





均料机





JL2000





60





滚筒直径810mm











18.5





2















6





A1/B1-02





均料机钢结构



































2















7





A2/B2





链板输送机





LB1800





60





链板宽度1800mm





22.0





11





2















8





A3/B3





垃圾转运输送机





U1600





60





皮带宽带1600mm





18.0





7.5





2















9





A4/B4





人工分拣皮带输送机





PL1600





60





皮带宽带1600mm





15.5





7.5





2















10





A5/B5-01





人工分拣小屋





7.8*4.5*2.7





60





8工位

















2















11





A5/B5-02





钢结构平台



































2















12





A5/B5-03





新风换气空调



































2















13





A5/B5-04





管道



































2















14





A5/B5-05





人工分拣漏斗





1460×720





























8















15





A5/B5-06





分拣室接料箱





10m3





























8















16





A6/B6-01





四轴破碎破袋机





PDS200





60





四轴破袋











35





2















17





A6/B6-02





破碎破袋机钢结构



































2















18





A6/B6-03





破碎破袋机进出料



































2















19





A7/B7





多功能破袋滚筒筛进料皮带机





U1600





60





皮带宽带1600mm





18.5





7.5





2















20





A8/B8-01





多功能破袋滚筒筛





GTS3010





60





直径3.0m,长10m











45





2















21





A8/B8-02





滚筒筛钢结构平台



































2















22





A8/B8-03





滚筒筛筛下物漏斗



































2















23





A9/B9





滚筒筛筛下物皮带机





U1600





50





皮带宽带1600mm





12.0





4





2















24





A10/B10





筛下物转运皮带机





U1600





50





皮带宽带1600mm





20.0





7.5





2















25





A11/B11-01





永磁自卸式筛上物磁选机





RYCD-16





50





适应带宽1600mm











7.5





2















26





A11/B11-02





漏斗及防护



































2















27





A11/B11-03





钢结构



































2















28





A12/B12





重力式弹道筛上料皮带机





U1600





50





皮带宽带1600mm





28.0





11





2















29





A13/B13-01





重力式弹道筛





DDS-100





40





筛孔60mm











18.5





2















30





A13/B13-02





重力式弹道筛钢结



































2















31





A13/B13-03





重力式弹道筛进出料斗



































2















32





A14/B14





重力式弹道筛筛下物皮带机





U1400





40





皮带宽带1400mm





18.0





7.5





2















33





A15/B15-01





单鼓式气流分选机





FXDG-12





40





分选效率96%











55





2















34





A15/B15-02





风选高速进料皮带





B1200





























2















35





A15/B15-03





钢结构及平台



































2















36





A16/B16





单鼓式气流分选机重物料输送机





U1200





20





皮带宽带1200mm





20.5//15.5





7.5





2















37





A17/B17





有机质转运皮带机2





U1400





40





皮带宽带1400mm





36//16





11





2















38





AB18





送至发酵车间输送机





U1600





60





皮带宽带1400mm





80.0





30





1















39





A19/B19





筛上物转运皮带输送机





U1600





40





皮带宽带1600mm





12.0





7.5





2















40





A20/B20-01





永磁自卸式筛下物磁选机





RYCD-16





40





适应带宽1600mm











7.5





2















41





A20/B20-02





漏斗及防护



































2















42





A20/B20-03





钢结构



































2















43





A21/B21





单鼓式气流分选机上料皮带机





U1600





40





皮带宽带1600mm





15.0





11





2















44





A22/B22-01





单鼓式气流分选机





FXDG-80





40





分选效率96%











55





2















45





A22/B22-02





风选高速进料皮带





B800





























2















46





A22/B22-03





钢结构及平台



































2















47





A23/B23





塑料分拣皮带机





U1200





40





皮带宽带1200mm





18.0





7.5





2















48





A24/B24-01





人工分拣小屋





6*4.5*2.7





40





不变

















2















49





A24/B24-02





分拣钢结构



































2















50





A24/B24-03





新风换气空调



































2















51





A24/B24-04





管道



































2















52





A24/B24-05





分拣室漏斗



































8















53





A24/B24-06





分拣室接料箱





10m3





























8















54





A25/B25





单鼓式气流分选重质物输送机





U1400





30





皮带宽带1400mm





6.0





4





2















55





A26/B26





打包机进料皮带机





U1400





30





皮带宽带1400mm





15.0





7.5





1















56





A27/B27-01





轻物质全自动液压打包机





DBJ-200





30





全自动液压打包











35





1















57





A27/B27-02





打包机液压站



































1















58





A27/B27-03





漏斗及防护



































2















59





A27/B27-04





钢结构



































2















60





A28/B28





轻质可燃物输送机





U1400





30





皮带宽带1400mm





6.0





4





2















61





A29/B29





轻质可燃物转运输送机





U1400





30





皮带宽带1400mm





30.0





11





2















62





A30/B30





重力式弹道筛上物料输送机





U1400





30





皮带宽带1400mm





15.0





7.5





2















63





A31/B31





人工分选进料皮带机





U1400





40





皮带宽带1400mm





33.0





15





2















64





A32/B32





袋装垃圾输送机





U1200





20





皮带宽带1200mm





8.0





4





2















65





A33/B33





人工分选皮带机





PL1400





40





皮带宽带1400mm





15.0





7.5





2















66





A34/B34





破碎机进料皮带机





U1400





40





皮带宽带1400mm





12.0





7.5





2















67





A35/B35-01





垃圾剪切破碎一体机





JTPDS-2000





40





破碎粒径<60mm











90X2





2















68





A35/B35-02





剪切破碎机钢结构



































2















69





A35/B35-03





剪切破碎机进出料



































2















70





A36/B36





剪切破碎机出料皮带机





U1400





40





皮带宽带1400mm





30//15





7.5





2















71





A37/B37





惰性物皮带输送机





U1200





20





皮带宽带1400mm





30//15





7.5





2















72





AB38





惰性物转运皮带输送机





U1200





20





皮带宽带1200mm





15.0





11





1















73





AB39





卸料站





XLZ60





20





四车位

















2















74





A40/B40





重力式弹道筛轻物料输送机





U1200





20





皮带宽带1200mm





12.0





7.5





2















75





A41/B41





单鼓式气流分选人工分选皮带机





PL1400





30





皮带宽带1400mm





8.0





11





2















76





A42/B42-01





人工分拣小屋





7.8*4.5*2.7





40





8工位

















2















77





A42/B42-02





人工分拣钢结构



































2















78





A42/B42-03





新风换气空调



































2















79





A42/B42-04





管道



































2















80





A42/B42-05





分拣室漏斗



































8















81





A42/B42-06





分拣室接料斗





10m3





























8















82





AB43





RDF转运输送机1





U1400





30





皮带宽带1400mm





5.0





7.5





1















83





AB44





打包机进料双向可逆皮带机





U1400





30





皮带宽带1400mm





6.0





11





1















84





A51/B51-01





RDF全自动液压打包机





DBJ-300





30





全自动液压打包











35





2















85





A51/B51-02





打包机液压站



































2















86





A51/B51-03





漏斗及防护



































2















87





A51/B51-04





钢结构



































2















88





D-01





垃圾桶





240L





























24















90





D-03





敞口箱





30m3





























18















91





D-04





称重系统





车辆智能识别





























1















92





D-05





分选系统电气控制



































1















93





D-06





监控系统



































1















94





E-01





新产品设计费



































1















95





E-02





设备安装调试费



































1















96





E-03





八年维护服务费



































1















97





E-04





不可预见费用



































1















98





E-05





运输费



































1















注:设计最大容量为两条线每天工作8小时,每小时120吨合计960吨。





附表二、制肥造粒系统设备清单






序号





设备名称





规格





数量





备注









一、次级发酵车间









1





链板翻堆机





FG50X40,43Kw





1台















2





换池换向机





HCX50X65,8Kw





1台















3





堆肥曝气系统





DQSR150,18.5Kw





1套















4





出料皮带机





DT1000×15m,5.5Kw





1台















5





轻轨





P22





150m





含附件









6





初级料收积皮带机





DT1000×98m,22Kw





1台















7





分料皮带机





DT1000×15m,5.5Kw





1台















8





主进出料皮带机





DT1000×91m,22Kw





1台















9





皮带卸料小车





XCD1000,2.2Kw





1台















10





带式穿梭布料机





BDC1000X23m,15Kw





1台















11





链板式翻堆机





FG50X56,56Kw





1台















12





换池换向机





HCX50X65,8Kw





1台















13





堆肥曝气系统





DQSR250A,45Kw





1套















14





出料提升皮带机





DT1000X27m,7.5Kw





1台















15





轻轨





P22





600m





含附件









二、后筛分系统









16





板式给料机





BL1200-5





1台















17





提升皮带输送机





U1200/15





1台















18





弹跳筛分机





TTS-4





1台















19





筛中物输送机





U1200/10





1台















20





筛下物输送机





U1200/9





1台















21





筛上物输送机





U1200/10





2台















三、粉碎配料车间















22





发酵料定量给料机





DGD1200 5.5Kw





1台















23





筛分进料皮带机





DT650×9m,3Kw





1台















24





滚筒筛分机





GS18×60,15Kw





1台















25





破碎进料皮带机





DT500×10m,2.2Kw





1台















26





锤式破碎机





FC80×100,45Kw





1台















27





破碎缓冲仓、管路











1套















28





返料皮带机





DT500×6m,2.2Kw





1台















29





筛下皮带机





DT650×9m,3Kw





1台















30





有机原料仓





1800×1800,
含格栅





1台















31





有机原料配料秤





PT800×3000 3Kw





1台















32





无机肥料仓





1200×1200,
含格栅





4台















33





无机肥配料秤





PT500×2500 1.5Kw×4





4台















34





微量元素混合机





U160×40 5.5Kw





1台





含缓冲料斗









35





微量元素皮带秤





PT400×1500 0.5Kw





1台















36





配合料皮带机





DT800, L=28000, 5.5 Kw





1台















37





双轴桨叶搅拌机





LSWJ50×500 22Kw





1台















38





搅拌出料皮带机





DT800, L=13000





1台















39





刮板分料皮带机





DT800×15m, 5.5Kw





1台















40





粉料成品料仓





LFC-1.5





1台





带喂料皮带









41





粉料包装系统





LCS-50BZF, 8 Kw





1台





含控制柜,平台支架









四、造粒系统















42





缓冲料仓及平台





LCH1.5





4台















43





对撞造粒机





DZ30-45 49Kw×4





4台















44





整形进料皮带机





DT500X9.5m,2.2Kw×4





4台















45





颗粒整形机





KZL1000L 11Kw×8





8台















46





颗粒汇合皮带机





DT650X17m 3Kw





1台















47





烘干进料皮带机





DT650X15m 4Kw





1台















48





列管喷气烘干机





HLP22X200 37 Kw





1台















49





冷却进料皮带机





B650, 3 Kw×3





3台





L=20,4x2









50





二烘冷却筛分机





Φ2000×18000,30 Kw





1台















51





包膜进料皮带机





B650, L=7000, 3 Kw





1台















52





包膜机





Φ1500×4000, 7.5Kw





1台















53





包膜溶解槽





Φ1000×1000, 13 Kw





1套















54





成品提升机





HT315, H=8000, 4Kw





1台















55





成品料仓





2 m³





1台















56





自动计量包装机





LCS-50BZ, 4.3 Kw





1台















57





生物质热风炉





RFS-300,6 Kw





1台





发热量300万千卡,含燃烧机及









58





热风配送系统





G9-38-10C 55Kw





1台















59





烘干引风机





Y5-47-11C 55Kw





1台















60





冷却引风机





Y5-47-9C  37Kw





1台















61





烘干管道烟囱





Φ1000X30000X5mm





1套





含旋风除尘器









62





冷却管道烟囱





Φ800X35000X4mm





1套





含旋风除尘器









63





烘干水洗系统





Φ1000/1500, 5.5Kw





1套





达到环保二类标准









64





冷却水洗系统





Φ800/1300 4Kw





1套





达到环保二类标准









五、辅助工程















65





电气控制柜及PIC











1套















66





电缆及桥架管路











1套















67





冷却水系统





3m³/min,3 Kw





1套





含凉水塔及管路









68





压缩空气系统





1.5 m³/min,7.5 Kw





1套





含气泵及管路









69





安装辅助材料











1套















70





保温防腐











1套















71





吊装运输费











1套















72





安装调试费











1套











附表三、污水处理系统设备清单






序号





产品名称





简要规格





材质





数量











一、调节池单元 









1





基坑潜污泵





Q=5m3/h,H=12m





耐腐蚀泵体





4









2





进水潜污泵





Q=12m3/h,H=20m





耐腐蚀泵体





4









3





渗沥液原水提升泵





Q=7m3/h,H=35m,P=1.1kW





SS304





2









二、隔油气浮单元 









1





螺旋格栅机





Q=25m3/h,过滤精度:1mm,





SS304





1









2





涡凹气浮机





Q=10m3/h





PP





1









3





PAC自动投药装置





Q=100L/h, P=1.1kW





PP





1









4





PAM自动投药装置





Q=100L/h, P=1.1kW





PP





1









三、预过滤系统 









1





渗沥液原水储罐





V=10000L





PVC





1









2





砂滤增压离心泵





7.4m3/h,H=40m,1.5KW 380V





SS304





1









3





砂滤器风机





KDT3.100 5.5KW 380V





SS304





1









4





砂滤器





Φ1200×2400mm





 





1









5





芯式过滤器





7芯,30″,304





SS316





2









6





进水篮式过滤器





DN50,PN10





SS316





1









四、一级DTRO反渗透系统









1





高压柱塞泵





CAT3537 ,11KW











2









2





高压泵蓄能器





LGXQ-2.5-16-N-Y





 





2









3





在线增压泵





Q=30m3/h,H=100m,11KW





 





2









4





碟管式膜柱





DTE,普通膜,膜片为DOW





 





43









5





伺服电机控制阀





3/4"NPT,1.4539,HH500,230 VAC(50/60Hz)





 





1









6





清洗剂罐





V=400L 材质304





 





1









7





加热器





6.5KW 380v





 





1









五、二级DTRO反渗透系统









1





高压柱塞泵





CAT3537 ,15KW











1









2





高压泵蓄能器





LGXQ-2.5-16-N-Y





 





1









3





碟管式膜柱





DTE,Mecko膜,膜片为DOW





 





16









4





伺服电机控制阀





1/2"NPT,1.4539,HH500,230 VAC(50/6Hz)





 





1











六、储罐及化学添加系统









1





加酸搅拌离心泵





Q=15m3/h,H=20m,2.2KW











1 









2





清水输送离心泵





Q=11m3/h,H=30m,1.5KW





SS304





2









3





浓缩液输送离心泵





Q=10m3/h,H=30m,1.5KW





耐腐蚀泵体





2









4





酸添加计量泵





6.5bar,63L/h,0.12KW





 





2









5





碱添加计量泵





8bar,7.2L/h,0.024KW





 





1









6





阻垢剂计量泵





10bar,2.28L/h,0.012KW





 





1









7





清洗剂桶泵





Qmax:151LPM Hmax:24m,





 





2









8





净水储罐+脱气塔





8m3,配风机





 





1









9





硫酸罐





V=10000L





 





1









10





清洗剂储罐





V=500L





 





2









11





氢氧化钠储罐





V=500L





 





1









12





阻垢剂储罐





V=200L





 





1



















七、管路系统及支架









1





气动隔膜阀





NO或NC, DN40











20









2





高压气动球阀





DN25





 





2









3





弹簧安全阀





NPT 1 -G1 70BAR





 





3









4





弹簧安全阀





DHV712-R,DN40





 





3









5





手动阀门





按设计配套





 





1









6





低压管路





按设计配套





 





1









7





酸添加管路





按设计配套





 





1









8





碱添加管路





按设计配套





 





1









9





阻垢剂添加管路





按设计配套





 





1









10





膜柱高压软管及联接件





按设计配套





 





180









11





高压管路





按设计配套





 





1









12





不锈钢支架





按设计配套





 





1









13





设备底座





按设计配套





 





1









八、电气及自控系统









1





电气柜





按设计配套











1









2





就地控制柜





按设计配套(含触摸屏)





 





1









3





工控机





CORE双核2.8,2GDDR,160GHDD,DVD,键盘,鼠标





 





1









4





液晶显示器





21″,宽屏





 





1









5





激光打印机





佳能 LBP-2900





 





1









6





压力传感器





10BAR





 





4









7





压力传感器





100BAR





 





4









8





压力开关





0.5-8BAR





 





4









9





压力表





2.5/10/100BAR





 





15









10





流量监测仪





探头+安装座+变送器+安装件





 





2









11





浮子流量计





量程配套





 





11









12





PH测定仪





探头+放大器安装座+变送器+安装





 





4









13





电导率测定仪





探头+安装座+变送器+安装件





 





6









14





液位变送器





0~0.6BAR





 





2









15





液位变送器





0~0.16BAR





 





1









16





流量开关





与浮子流量计配套





 





4









17





液位开关





与磁性浮子配套





 





4









18





浮球开关





投入式





 





6









19





空压机





VW-0.15/8 1.5KW





 





1









九、在线监控系统





 





 





 









1





COD在线监测











 





2 









2





氨氮在线监测





 





 





2









3





在线明渠超声波流量监测





 





 





1









4





巴士计量槽





 





 





2









十、化学除臭系统4000nm3/h









1





洗涤塔











 





1









2





加药箱





 





 





1









3





循环泵





 





 





1









4





加药泵





 





 





1









5





排放烟囱(含避雷)





 





 





1











附表四、除臭系统设备清单









1、初级发酵车间100000m3/h除臭项目









类别





编号





名称





规格型号





材质





单位





数量





备注









设备





1





碱洗喷淋系统





型号:HWE-T(单层单独喷淋),

塔体:PP圆形塔体填料:dn50聚丙烯鲍尔环填料,填料高度1m衬氟碱





PP











1





按图制作









2





配套碱洗泵变频器





15kw

















1





英威腾









3





文丘里洗涤系统





处理风量:100000m3/h





PP











1















4





除雾塔





塔体:PP圆形塔体





PP











1















设备





5





UV光解催化氧化处理系统





型号:HWE-M-UV100000,处理风量:100000m3/h





材质:壳体为SUS304壁厚≥1.5mm,过流部件











1





按图制作图制作









6





主风机





风量:100000m3/h,110kw





玻璃钢











1





兰陵明宾风机









7





主风机变频器





功率:110KW

















1





英威腾









8





辅助风机





风量:80000m3/h,75kw





玻璃钢











1





兰陵明宾风机









9





辅助风机变频器





功率:75KW

















1





英威腾









10





软连接





Ф1400/Ф1400 L=400





PVC











6





带法兰,按图制作









Ф1800*Ф1400





PVC











1















11





烟囟





Ф1800*15000





PP











1















12





烟囱支架





规格:高度10米,底部4米*4米,顶部2米*2米





Q235 镀锌











1















设备





13





控制系统





PLC(西门子)、触摸屏,低压电器选用正泰电器





304











1















14





电动调节阀





Ф500

















64















15





臭氧发生器























1















16





压缩机





气量:0.6m3/min.压力:0.7Mpa

















1















17





辅材























1















收集风管及管件





1





管子





Ф300





PP











550















Ф500





PP











120















Ф800





PP











160















Ф1000





PP











190















Ф1400





PP











185















2





变径





Ф500/Ф800 L=450





PP











2















Ф800/Ф1000 L=300





PP











4















Ф1000/Ф1400 L=600





PP











2















3





90度弯头





Ф300





PP











67















Ф1000





PP











2















Ф1400





PP











16















4





45度弯头





Ф1000





PP











2















Ф1400





PP











1















5





风门





Ф300





PP











51















6





可调式百叶风门





Ф300





PP











16















收集风管及管件





7





法兰





Ф300





PP











240















Ф500





PP











4















Ф800





PP











12















Ф1000





PP











20















Ф1400





PP











22















8





管道支架











角钢等











1















9





管廊架





21000

















1





121m长的跨路管廊架









10





水路管线























1















11





斜铁























1















2、次级发酵车间80000m3/h除臭项目









类别





编号





名称





规格型号





材质





单位





数量





备注









设备





1





碱洗喷淋系统





型号:HWE-T(单层单独喷淋)





PP











1





按图制作









塔体:PP圆形塔体填料dn50









填料:dn50聚丙烯鲍尔环填料,填料高度0.8m









衬氟碱喷淋泵:Q=120m3/h H=20m P=11kw









2





配套水泵变频





11kw

















1





英威腾









3





文丘里洗涤系统





处理风量:80000m3/h

循环水泵:Q=60m3/h H=20m P=5.5kw





PP











1















4





除雾塔





塔体:PP圆形塔体





PP











1















5





UV光解催化氧化处理系统





型号:HWE-M-UV80000





材质:壳体SUS304壁厚≥1.5mm,过流部件SUS304











1





按图制作









处理风量:80000m3/h









管口尺寸:DN1200









功率:23.25kw









品牌:昊威环保









6





主风机





风量:80000m3/h





玻璃钢











1





兰陵明宾风机BTF-12.5c-90kw









功率:90kw









电压:380V









电机:变频电机









7





主风机变频器





功率:90kw

















1





英威腾









设备





8





辅助风机





风量:60000m3/h





玻璃钢











1





兰陵明宾风机BTF-12.5c-90kw









功率:55kw









电压:380V









电机:变频电机









9





辅助风机变频器





功率:55KW

















1





英威腾









10





软连接





Ф1200/Ф1200 L=400





PVC











6





带法兰,按图制作









Ф1400*Ф1200 L=400





PVC











1















11





控制系统





PLC(西门子)、触摸屏,低压电器选用正泰电器





304











1















12





臭氧发生器























1















13





压缩机





气量:0.6m3/min

















1















压力:0.7Mpa

































14





辅材























1















收集风管及管件





1





管子





Ф300





PP











125















Ф400





PP











140















Ф500





PP











80















Ф600





PP











90















Ф700





PP











55















Ф800





PP











200















Ф900





PP











120















Ф1000





PP











35















Ф1200





PP











125















2





90度弯头





Ф300





PP











11















Ф600





PP











1















Ф800





PP











1















Ф900





PP











4















Ф1200





PP











11















收集风管及管件





3





45度弯头





Ф1200





PP











1















4





变径





Ф300/Ф400 L=150





PP











11















Ф400/Ф500 L=150





PP











7















Ф700/Ф1200 L=750





PP











1















Ф800/Ф1000 L=300





PP











1















Ф800/Ф1200 L=600





PP











1















Ф1000/Ф1200 L=300





PP











1















4





三通





Ф600*Ф700*Ф900





PP











1















5





风门





Ф300





PP











46















6





可调式百叶风门





300*400





PP











17















收集风管及管件





7





法兰





Ф300





PP











22















Ф400





PP











22















Ф500





PP











14















Ф600





PP











8















Ф700





PP











8















Ф800





PP











30















Ф900





PP











20















Ф1000





PP











4















Ф1200





PP











20















8





管道支架











角钢等











1















9





水路管线























1















10





斜铁























1















三、植物液雾化喷淋+风幕机









类别





编号





名称





规格型号





材质





单位





数量





备注















1





植物液喷淋区域





18000*1*****12000





304











4





流量:15L/min









37000*10500*12000





304











4





植物液自动配比

比例1:100









14000*1*****12000





304











4





单台功率:1.5KW









106000*17000*12000





304











4















24000*14000*1****





304











4















24000*17000*12000





304











4





















2





风幕机





5500*7000(门尺寸)





碳钢喷塑











4















5000*6000(门尺寸)





碳钢喷塑











1















5000*5000(门尺寸)





碳钢喷塑











3















4000*5000(门尺寸)





碳钢喷塑











2















4500*5000(门尺寸)





碳钢喷塑











3











附表五、垃圾发酵系统设备清单






序号





设备名称





规格型号





处理量
(t/h)





驱动方式





长度(m)





数量





单位











1





堆肥物质转料皮带机





B=1200,L=220,含密封房等附属机构(220米)





1















2





布料皮带输送机





B=1200,L=210,双向可逆,带行走装置(210米)





1















3





行走机构





主动式行走,电机自动驱动





1















4





钢轨轨道





包括预埋件组合件,长度150米





1















5





行车式移仓机





跨距17.4米,自动行走





1















6





钢轨轨道





包括预埋件组合件,长度150米





1















7





带式均匀布料机





B=800,L=17400,ɑ=0





1















8





鼓风机





9-26No.5A





16















9





发酵仓顶仓门





1400*4500





16















10





侧门开门机构





电动液压装置





2















11





发酵仓侧舱门





5500*6000





16















12





曝气管道





配套,PVC,含打孔





19000















13





曝气嘴





配套,尺寸Ф20/16mm,H75mm





50000















14





鼓风管道系统





PVC/UPVC





1















15





回喷泵及回喷管路系统





600米





















16





渗沥液收集管路系统





600米









17





从车间配电柜到设备之间动力电缆





300米





















18





从车间配电柜到设备之间信号电缆





300米









19





电缆桥架及管线





600米









20





电控柜及仪器仪表















21





装载机





ZL-50





6











附表六、二次筛分系统设备清单






序号





设备名称





规格型号





处理量不小于(t/h)





其他参数





长度(m)





功率
(kw)





数量





单位









1





发酵后筛分转运输送机





U1200





30





皮带宽带1200mm





26.0





7.5





1















2





二次筛分转料皮带机





U1200





30





皮带宽带1200mm





128.0





15





1















3





滚筒筛进料皮带机





U1200





30





皮带宽带1200mm





38.0





7.5





1















4





多功能破袋滚筒筛





GTS2508





30





直径2.5m,长8m











45





1















5





滚筒筛筛下物皮带机





U1200





30





皮带宽带1200mm





23





4





1















6





筛下物转运皮带机





U1200





30





皮带宽带1200mm





20





7.5





1















7





弹跳筛筛上料皮带机





U1200





30





皮带宽带1200mm





26





11





1















8





弹跳筛





TTS-60





30





筛孔30mm











18.5





1















9





弹跳筛筛下物皮带机





U1200





30





皮带宽带1200mm





26





7.5





1















10





正压风选机





FXDG-12





30





分选效率96%











55





1















11





正压风选机重物料输送机





U1200





20





皮带宽带1200mm





28//14





7.5





1















12





有机质转运皮带机





U1200





40





皮带宽带1200mm





36//16





11





1















13





送至造粒车间输送机





U1200





60





皮带宽带1200mm





126





30





1















14





筛上物转运皮带输送机





U12200





40





皮带宽带1200mm





30





7.5





1















15





永磁自卸式筛下物磁选机





RYCD-16





40





适应带宽1200mm











7.5





1















16





打包机进料皮带机





U1400





30





皮带宽带1200mm





15.5





7.5





1















17





轻物质全自动液压打包机





DBJ-200





30





全自动液压打包











35





1















18





轻质可燃物输送机





U1200





30





皮带宽带1200mm





18





4





1















19





轻质可燃物转运输送机





U1200





30





皮带宽带1200mm





30





11





1















20





惰性物皮带输送机





U1200





20





皮带宽带1200mm





60//30





7.5





1















21





惰性物转运皮带输送机





U1200





20





皮带宽带1200mm





14.5





11





1















22





敞口箱





30m³





























6















23





二次筛分系统电器控制



































1















24





监控系统



































1















25





设备安装调试费



































1











附表七:取回设备清单






序号





设备名称





功率(kw)





其他参数





数量





交接时状态





设备位置





返还时状态









1





板式给料机





7.5KW





链板宽度1.6米





2





正常





分选车间





正常









2





储料斗











50立方





2





正常





分选车间





正常









3





均料机





11KW











2





正常





分选车间





经常报警









4





提升链板输送机





18.5KW





链板宽度1.5米





2





正常





分选车间





正常









5





转接提升皮带机





7.5KW





皮带宽度1.2米





2





正常





分选车间





正常









6





人工分拣皮带机





4KW





皮带宽度1.2米





2





正常





分选车间





正常









7





第一人工分拣室











5.8*4.3*3.0





2





正常





分选车间





皮带磨损

严重









8





返料破碎破袋机





15KW











2





正常





分选车间





正常









9





滚筒筛进料皮带





7.5KW





皮带宽度1.2米





2





正常





分选车间





漏料严重









10





滚筒筛





18.5KW





直径2.5米,长8米





2





正常





分选车间





正常









11





筛下物接料皮带机





4KW





皮带宽度1.2米





2





正常





分选车间





正常









12





筛上物接料皮带机





4KW





皮带宽度1.2米





2





正常





分选车间





漏料严重









13





筛上物磁选机





4KW





适应带宽1.2米





2





正常





分选车间





正常









14





正压分选上料皮带机





5.5KW





皮带宽度1.2米





2





正常





分选车间





正常









15





正压风选机





30KW











2





正常





分选车间





经常堵死









16





人工分拣皮带输送机





4KW





皮带宽度1.2米





2





正常





分选车间





正常









17





第二人工分拣室











5.8*4.3*3.0





2





正常





分选车间





皮带磨损









18





筛下物转运皮带机





7.5KW





皮带宽度1.2米





2





正常





分选车间





B线皮带断

未处理









19





筛下物磁选机





4KW





适应带宽1.2米





2





正常





分选车间





正常









20





圆盘筛进料皮带机





7.5KW





皮带宽度1.2米





2





正常





分选车间





正常









21





圆盘筛

















2





正常





分选车间





正常









22





圆盘筛筛下物接料皮带机





3KW





皮带宽度1.2米





2





正常





分选车间





正常









23





圆盘筛筛下物转运皮带机





4KW





皮带宽度1.2米





2





正常





分选车间





正常









24





正压风选机





30KW











2





正常





分选车间





经常堵死且皮带磨损严重









25





有机质接料皮带机





11KW





皮带宽度1.2米





2





正常





分选车间





正常









26





剩余物料接料皮带机





3KW





皮带宽度1.2米





2





正常





分选车间





正常









27





剩余物料转运皮带机





7.5KW





皮带宽度1.2米





2





正常





分选车间





正常









28





人工分拣皮带输送机





4KW





皮带宽度1.2米





2





正常





分选车间





正常









29





第三人工分拣室











8.0*4.3*3.0





2





正常





分选车间





正常









30





袋装垃圾接料皮带机





3KW





皮带宽度1.2米





2





正常





分选车间





正常









31





分拣后物料皮带输送机





5.5KW





皮带宽度1.2米





2





正常





分选车间





正常









32





塑料接料皮带机1





1.5KW





皮带宽度1米





2





正常





分选车间





正常









33





塑料接料皮带机2





1.5KW





皮带宽度1米





2





正常





分选车间





正常









34





塑料转运皮带输送机





4KW





皮带宽度1米





2





正常





分选车间





正常









35





塑料液压打包机





30KW











2





正常





分选车间





正常









36





RDF破碎机





90KW











2





正常





分选车间





A线拆除未

处理









37





RDF输送皮带机





7.5KW





皮带宽度1.2米





1





正常





分选车间





正常









38





双向可逆皮带机1





2.2KW





皮带宽度1.2米





1





正常





分选车间





正常









39





惰性物料外运输送皮带机





3KW





皮带宽度1.2米





1





正常





分选车间





正常









40





双向可逆皮带机2





4KW





皮带宽度1.2米





1





正常





分选车间





正常









41





有机质收集皮带机





11KW





皮带宽度1.2米





1





正常





分选车间





正常









42





有机质转运皮带机





11KW





皮带宽度1.2米





1





正常





发酵车间





正常









43





仓顶固定皮带输送机





11KW





皮带宽度1.2米





1





正常





发酵车间





正常









44





仓顶行走皮带输送机





15KW





皮带宽度1.2米





1





正常





发酵车间





正常









45





布料机移仓机





15KW











1





正常





发酵车间





正常









46





龙门布料机





12KW











1





正常





发酵车间





正常









47





发酵物料链板给料机





11KW











1





正常





发酵车间





正常









48





发酵物转运皮带机





11KW





皮带宽度1.2米





1





正常





发酵车间





正常









49





配电及控制系统

















1





正常





发酵车间





正常









50





发酵配电及控制系统

















1





正常





发酵车间





正常





二,后筛分:






序号





设备名称





功率(kw)





其他参数





数量





交接时状态





设备位置





返还时状态









1





后筛分链板给料机





7.5KW





链板宽度1.5米





1





正常





造粒车间





正常









2





弹跳筛进料皮带机





4KW





皮带宽度1米





1





正常





造粒车间





正常









3





弹跳筛





7.5KW











1





正常





造粒车间





已拆除









4





筛中物接料皮带机





1.5KW





皮带宽度0.8米





1





正常





造粒车间





已拆除









5





筛上重物料接料皮带机





4KW





皮带宽度0.8米





1





正常





造粒车间





已拆除









6





筛上轻物料接料皮带机





4KW





皮带宽度0.8米





1





正常





造粒车间





已拆除









7





筛中物转运皮带机1





3KW





皮带宽度0.8米





1





正常





造粒车间





已拆除









8





筛中物转运皮带机2





4KW





皮带宽度0.8米





1





正常





造粒车间





已拆除









9





有机质卸料双向可逆皮带





7.5KW





皮带宽度1米





1





正常





造粒车间





正常









10





有机质分料皮带机





11KW





皮带宽度1米





1





正常





造粒车间





正常









11





有机质卸料皮带机





3KW





皮带宽度1米





1





正常





造粒车间





正常









12





控制电柜

















1





正常





造粒车间





正常





三,陈化和造粒:






序号





设备名称





功率(kw)





其他参数





数量





交接时状态





设备位置





返还时状态









1





带式穿梭布料机





15KW





BDC1000x23米





1





正常





陈化车间





正常









2





链板翻堆机





56KW





FG50x56





1





正常





陈化车间





正常









3





换池换向机





8KW





HCX50x65





1





正常





陈化车间





正常









4





堆肥曝气系统





45KW





DQSR150





2





正常





陈化车间





正常









5





出料皮带机





5.5KW





DT1000x15米





1





正常





陈化车间





正常









6





出料提升皮带机





7.5KW





DT1000x27米





1





正常





陈化车间





正常









7





分料皮带机











DT1000x15米





1





正常





陈化车间





正常









8





带式定量给料机





5.5KW





DGD1200





2





正常





造粒车间





正常









9





筛分进料皮带机





3KW





DT650X9M





2





正常





造粒车间





正常









10





滚筒筛分机





7.5KW





GS18X60





2





正常





造粒车间





正常









11





破碎进料皮带机





2.2KW





DT500X10M





2





正常





造粒车间





正常









12





锤式破碎机





22KW





FC80X100





2





正常





造粒车间





正常









13





返料皮带机





2.2KW





DT500X6M





2





正常





造粒车间





正常









14





筛下皮带机





3KW





DT650X9M ,





2





正常





造粒车间





正常









15





无机肥料仓











1200X1200





8





正常





造粒车间





正常









16





无机肥料称











PT500X2000





8





正常





造粒车间





正常









17





配合料皮带机





5.5KW





DT800,L=28000





2





正常





造粒车间





正常









18





双轴桨叶搅拌机





22KW





LSWJ50X500





2





正常





造粒车间





正常









19





搅拌出料皮带机











DT800,L=13000





2





正常





造粒车间





正常









20





刮板分料皮带机





5.5KW





DT800X15M





2





正常





造粒车间





正常









21





造粒缓冲料及平台

















2





正常





造粒车间





正常









22





对撞造粒机

















4





正常





造粒车间





正常









23





整形进料皮带机

















4





正常





造粒车间





正常









24





颗粒整形机

















8





正常





造粒车间





正常









25





烘干进料皮带机





4KW





DT650X15M





2





正常





造粒车间





正常









26





列管喷气烘干机





22KW





HLP22X200





2





正常





造粒车间





正常









27





天然气热风炉

















2





正常





造粒车间





正常









28





冷却进料皮带机





3KWX3





B650





6





正常





造粒车间





正常









29





二烘冷却筛分机





15KW





Φ2000x18000,





2





正常





造粒车间





正常









30





斗式提升机

















1





正常





造粒车间





正常









31





成品料仓





2立方











2





正常





造粒车间





正常









32





自动计量包装机





4.3KW





LCS-50BZ





2





正常





造粒车间





正常









33





热风配送系统





30KW





G9-38-10C





2





正常





造粒车间





正常









34





烘干引风机





30KW





Y5-47-11C





2





正常





造粒车间





正常









35





冷却引风机





30KW





Y5-47-9C





2





正常





造粒车间





正常









36





烘干引风除尘系统











Φ1000x30000x5





2





正常





造粒车间





正常









37





冷却引风除尘系统











Φ800x35000x4m





2





正常





造粒车间





正常









38





烘干和冷却水洗系统





5.5KW





Φ1000/1500





2





正常





造粒车间





正常









39





布袋除尘系统

















2





正常





造粒车间





正常









40





造粒配电及控制系统

















2





正常





造粒车间





正常





四除臭系统






序号





设备名称





功率





其他参数





数量





交接时状态





返还时状态









1





碱洗喷淋系统

















2





正常





正常









2





配套碱洗泵变频器

















2





正常





正常









3





文丘里洗涤系统

















2





正常





正常









4





除雾塔























正常





正常









5





UV光解催化氧化处理系统

















2





正常





正常









6





主风机





132KW





处理风量100000m³/h





1





正常





正常









7





辅助风机





75KW





处理风量60000m³/h





4台





正常





正常









8





植物液喷淋除臭设备











上料间,发酵车间





3套





正常





正常









9





UV光解除臭一体机











上料间





2套





正常





正常









10





风幕机

















6组18台





















11





辅材











管子,软连接,三通,法兰,变径,弯头,风门





适配





正常





正常





五,污水处理系统






序号





设备名称





功率





其他参数





数量





交接时状态





当前状态









1





集水井提升泵





5.5KW





Q=40m3/h,H=20m





1





正常





正常









2





调节池提升泵





2.2KW





Q=7.5m3/h,H=25m





2





正常





正常









3





厌氧罐











Φ7.64×12.6m





1





正常





正常









4





厌氧循环泵





5.5KW





Q=92m³/h,H=12m





2





正常





正常









5





管式换热器











换热面积14.7m2





1





正常





正常









6





热水锅炉











沼气、天然气两用锅炉





1





正常





正常









7





锅炉一次水泵





1.5KW





Q=12.5m³/h,H=20m,耐高温85℃





2





正常





正常









8





沼气脱水罐











Q=40m3/h,碳钢防腐,带填料





1





正常





正常









9





沼气脱硫罐











Q=40m3/h,碳钢防腐,带填料





2





正常





正常









10





沼气增压风机





1.1KW





Q=40m3/h;P=20KPa





2





正常





正常









11





沼气燃烧装置











燃烧量60m³/h,提供总电源N=1.5KW





1





正常





正常









12





厌氧排泥泵





0.75KW





Q=5m³/h,H=10m





1





正常





正常









13





MBR系统





反硝化潜水搅拌机,硝化池可移动盖板,罗茨鼓风机,冷却塔,板式换热器,冷却循环冷水泵,冷却循环热水泵,水力消泡泵,消泡剂投加系统,消泡剂储存桶,消泡剂投加泵1,消泡剂投加泵2,超滤进水泵,MBR机组,MBR风机,MBR产水泵,MBR回流泵,超滤清洗泵,超滤化学清洗泵,超滤膜清洗桶,超滤加药装置,超滤加药泵,超滤加药桶,储酸加酸装置,储酸桶,加酸泵,温度变送器,电磁流量计等。





污水处理综合用房设备架体、配电箱、电线管路等被酸气腐蚀部分未处理彻底。









14





NF膜处理系统





包含NF机组,NF进水泵,NF增压泵,NF循环泵,NF清洗装置,NF清洗桶,NF清洗泵,NF加药装置,NF加药桶,NF加药泵,NF产水桶,NF产水泵,压力变送器,电磁流量计等。









15





产水排放系统





包含产水排放泵,浓缩液提升泵,投入式液位计,电磁流量计





正常









16





污泥处理系统





包含污泥提升泵,污泥脱水离心机,脱水机清洗系统, 脱水机清洗桶,脱水机清洗泵,污泥脱水加药一体化设备,PAM一体化加药机,絮凝剂投加泵,无轴螺旋输送机,污泥脱水清液提升泵等。





正常









17





起重提升设备





包含潜水泵提升设备,潜水搅拌机提升设备,生化池提升设备,风机房起重机,污泥间起重机





正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