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康定市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川3301执恢62号
**、***(申请执行人)、中科华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中科华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被执行人):
**、***与中科华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中科华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67771.78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67771.78元,其中,本金67771.78元,利息0元。本院已于2021年6月21日将该款转付给**、***。至此,**、***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0)民终33执58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六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