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冠天建设有限公司
1 因于2021年9月15日、9月18日,安排货运车辆将位于海宁市丁桥镇丁桥村东赵家场一农户自建房拆卸下来的建筑垃圾(废旧工程木板、木条)堆放至海宁市许村镇翁埠村太平庵15号西南侧空地上,共堆放建筑垃圾8.53立方米,被警告,罚款
2 因随意倾倒、抛撒或者堆放建筑垃圾,依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的规定被警告,罚款伍仟元整(嘉海综执罚决字〔2
3 因建造标准厂房技改项目工程在2019年第四季度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市场行为、文明创建等专项检查情况中存在问题,被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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