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亿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沈阳亿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沈阳浑南水务集团有限公司等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沈阳市浑南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1)辽0112民初16691号
原告:沈阳亿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181MA0TRRQ851,住所地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道义南大街**3-1-2。
法定代表人:夏季,系该公司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戚文腾,系辽宁长风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沈阳浑南水务集团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112559966965B,住所地,住所地沈阳市浑南新区新隆街****iv>
法定代表人:**。
被告:沈阳世创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1001177796364,住所地沈阳市和,住所地沈阳市和平区南京南街**甲divstyle='LINE-HEIGHT:25pt;TEXT-INDENT:30pt;MARGIN:0.5pt0cm;FONT-FAMILY:宋体;FONT-SIZE:15pt;'>法定代表人:***。
原告沈阳亿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被告沈阳浑南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沈阳世创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9月17日立案后,原告沈阳亿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于2022年1月5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自愿申请撤回起诉,符合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沈阳亿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55550元,减半收取27775元,由原告沈阳亿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担。
审判长***
审判员卢政麒
人民陪审员邵欣
二〇二二年一月五日
书记员池香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