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忻州市电力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山西省忻州市电力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与山西汾西正晖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结案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宁武县人民法院
执行案件通知书
(2017)晋0925执219号
山西省忻州市电力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与山西汾西正晖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2028066.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2028066位元。本院已于2017年09月22日将该款转付给山西省忻州市电力建设有限责任公司。至此,山西省忻州市电力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17)晋0925民初3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审判员  赫东
书记员  高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