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丰防水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华丰防水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寿光市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0)鲁0783执3396号 申请执行人:华丰防水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寿光市台头镇工业园。 法定代理人:***,董事长。 被执行人:***,女,1984年5月22日生,汉族,住寿光市。 被执行人:***,男,1983年3月14日生,汉族,住寿光市。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华丰防水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双方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申请执行人申请撤回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项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2020)鲁0783执3396号案件中对被执行人***、***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 判 长 *** 审 判 员 *** 审 判 员 ***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三日 法官助理 *** 书 记 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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