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丰防水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华丰防水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寿光市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0)鲁0783执3398号 申请执行人:华丰防水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寿光市台头工业园。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783766691845E。 法定代表人:***,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山东**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执行人:***,男,1984年12月27日生,汉族,寿光市。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华丰防水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因双方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被执行人如不按协议履行判决,申请人可持本裁定恢复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七条第十三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2020)鲁0783执3398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长  *** 审判员  *** 审判员  ***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十七日 书记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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