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智翔闯生态园林景观有限公司

贵州福源民兴贸易有限公司、贵州智翔闯生态园林景观有限公司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贵州省六盘水市中级人民法院
执行案件裁定书
(2020)黔02执271号
对被执行人贵州智翔闯生态园林景观有限公司合计价值55784.00元及利息的财产进行查封、扣押、冻结、提取、划拨、拍卖。 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如需继续查封、扣押、冻结的,申请执行人需至少提前十五日向本院提出书面的续行查封、扣押、冻结申请。如在期限届满前未提出申请的,已采取的查封、扣押、冻结措施将自动解除。逾期提出申请的法律后果由申请执行人自行承担。 本裁定书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员  杨有明
法官助理周未 书记员李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