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华旺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某某快热节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吉林省华旺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民事执行异议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吉林省白山市江源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3)吉0605执异2号之一 本院于2022年12月5日作出的异议人***快热节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与申请执行人吉林省华旺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执行异议纠纷一案(2023)吉0605执异2号执行裁定书中,存在笔误,应予补正。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一款第七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四十五条规定,裁定如下: 裁定书中最后一页落款日期2022年12月5日应改为2023年1月9日。 审判员  **有 二〇二三年一月十二日 书记员  杨 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