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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广润混凝土有限公司与广州新和环境建设有限公司、广州市颂景园林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人民法院
民事案件裁定书
(2020)黔0115民初12313号
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六条“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受移送的人民法院认为受移送的案件依照规定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不得再自行移送。”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移送贵州省贵阳市白云区人民法院处理。本裁定一经作出即生效。
审判员***
书记员苏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