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3)陕0103执693号
**、陕西品宽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陕西品宽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执行依据----西安市碑林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碑劳仲案字(2021)2194号仲裁裁决书,执行标的---21724元。在执行过程中,法院扣划被执行人陕西品宽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名下银行存款21950元,扣除执行费226元,余款21724元发放申请执行人,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已全部履行,申请执行人申请结案,案件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64条第(1)项,现通知如下:
本院(2023)陕0103执693号案件执行完毕,于2023年3月27日结案。
二〇二三年三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