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三鑫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北京赋腾玻璃有限责任公司与深圳市三鑫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2)京0105民初66491号 原告:北京赋腾玻璃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北京市昌平区沙河镇于***西。 法定代表人:***,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北京市博维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北京市博维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深圳市三鑫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住所地深圳市南山区滨海大道深圳市软件产业基地5栋E座1001、1002、1101。 法定代表人:**先。 原告北京赋腾玻璃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赋腾公司)与被告深圳市三鑫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案,本院立案后,赋腾公司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赋腾公司申请撤诉,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准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一款第十一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北京赋腾玻璃有限责任公司撤诉。 审判员  *** 二〇二三年一月十七日 书记员  马 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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