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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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平湖市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2)浙0482执2010号
平湖市三久塑料有限公司、***却系统(天津)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的申请执行人平湖市三久塑料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却系统(天津)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为1578388.62元,执行费为18183元。
在执行过程中,经强制执行,本案标的已全部执行到位。至此,本院(2022)浙0482执2010号案已全部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二年十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