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
民事民事裁定书
(2020)京0112民初26102号
原告科华体育发展(北京)有限公司诉被告北京华羿建设有限公司、被告汤某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10月15日立案。原告科华体育发展(北京)有限公司于2020年11月16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科华体育发展(北京)有限公司提出的撤诉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科华体育发展(北京)有限公司撤诉。
审 判 员 刘相斌
法 官 助 理 武 宁
书 记 员 纪 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