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旭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保全人山东旭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被保全人山东省潍坊市寿光市稻某某后某某民委员会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寿光市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鲁0783执保1644号 申请保全人山东旭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被保全人山东省潍坊市寿光市稻***后**民委员会合同纠纷一案,申请保全标的额共计837090.56元。经本院立案执行,采取了传统查控措施。 于2022年7月29日冻结了寿光市稻***后**民委员会银行账户共1个,共冻结228770.09元,以上银行存款冻结期限为一年(2022年7月29日至2023年7月28日)。 如需续行查封、冻结的,申请保全人应当在查封、冻结期限届满七日前向本院提出书面申请,否则查封、冻结效力消灭。 至此,(2022)鲁0783民初5302号民事裁定书执行完毕,现已结案。如被保全人有新的财产可供执行,申请人可另行申请保全。 二〇二二年七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