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1)沪0104民初12918号
原告聚信国际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赫章县人民医院、毕节市安方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5月7日立案。原告聚信国际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6月28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依法向本院申请撤回起诉,于法无悖,应予准许撤诉。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聚信国际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计7,019元,财产保全费5,000元,共计12,019元,由聚信国际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审 判 员
王 嵘
书 记 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