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双豪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某某等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四川省宜宾市叙州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川1521执1431号
宜宾双豪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宜宾双豪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内容为:退还24798.59元。经本院立案执行,被执行人**已实际支付宜宾双豪建设工程有限公司24798.59元。至此,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1)川1521民初1711号民事调解书第一项已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二年五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