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执行案件裁定书
(2020)京0108执11808号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河南中天亿科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北京联银通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作为本案执行依据的(2017)京01民终5949号民事判决及(2015)海民(商)初字第05938号民事判决已被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2021)京民再5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撤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2020)京0108执11808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
判 长
曹彦青
审
判 员
韩毅强
审
判 员
丛 喆
书 记 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