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康定市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19)川3301执保7号
四川**电力建设有限公司、四川蜀云华链科技有限公司:
四川**电力建设有限公司与四川蜀云华链科技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申请保全标的共计******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保全到位0元,其中,本院根据申请人四川**电力建设有限公司的保全申请,于2019年7月8日对被申请人四川蜀云华链科技有限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益州支行12395674****账户中的存款******予以轮候冻结。至此,四川**电力建设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19)川3301民初170号民事裁定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执行员 范 晖
书记员 洛让志玛
二〇一九年七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