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泰铂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江苏某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中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等建设工程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江苏省宿迁市宿豫区人民法院 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 (2023)苏1311执保1143号 民一庭: 你庭于2023年5月11日移交我局执行申请人江苏***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中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案,受民一庭移交:冻结被申请人中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名下的银行账户890万元,冻结期限为一年。截止2023年5月16日实际冻结金额为8900000元。现已完成相关保全事项并将结果反馈给你庭。故此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三年五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