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博丰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青海博丰电力工程有限公司、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青海西宁石油分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执行实施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青海省西宁市湟中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3)青0122执1172号 申请执行人:青海博丰电力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西宁市城东区夏都大街221号10号楼10702室。 法定代表人:***,系该公司总经理。 被执行人: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青海西宁石油分公司,住所地西宁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金桥路36号。 法定代表人:**,系该分公司总经理。 申请执行人青海博丰电力工程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青海西宁石油分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依据本院作出的(2022)青0122民初2664号民事调解书,于2023年6月17日已执行完毕,本案标的14230元,执行到位金额14230元。现本案予以结案。 特此通知 zdqz 二〇二三年五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