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2)陕0116民初20656号
原告:***,男,1978年10月18日生,汉族,住西安市雁塔区。
被告:陕西亚阳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西安市未央区。
法定代表人:***。
本院在审理原告***诉被告陕西亚阳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本院立案后,因原告***在本院指定的期限内拒绝缴纳相关诉讼费用,亦拒绝办理相关减、缓、免手续。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一十三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按***撤回起诉处理。
审判员 高 晶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书记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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