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亿科置业(杭州)有限公司与杭州某某计算机系统工程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0)浙0106民初144号 原告:亿科置业(杭州)有限公司,住所地杭州市西湖区三墩镇振华路206号。 法定代表人:***,董事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浙江海浩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杭州***计算机系统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杭州市拱墅区大关西四苑22号3幢112室。 法定代表人:**。 原告亿科置业(杭州)有限公司与被告杭州***计算机系统工程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1月7日立案。原告亿科置业(杭州)有限公司于2020年3月16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当事人有权依法处分自己的诉讼权利,原告亿科置业(杭州)有限公司的撤诉申请符合法律规定,应予准许。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亿科置业(杭州)有限公司撤诉。 本案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计1776元,由亿科置业(杭州)有限公司负担。 审判员  ** 二〇二〇年三月十七日 法官助理**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