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全人广西城市设计有限公司、被保全人酷飞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等建设工程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银海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3)桂0503执保129号
综合审判庭、广西城市设计有限公司、酷飞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本院执行的申请保全人广西城市设计有限公司申请被保全人酷飞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中,依据(2022)桂0503民初9361号民事裁定书,本院于2022年3月17日解除对酷飞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存款的冻结。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二十一条第(一)**规定,(2022)桂0503民初9361号民事裁定书的保全事项已执行完毕,予以结案。
二〇二三年三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