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国博电力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重庆国博电力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与重庆市垫江县联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垫江县人民法院
执行案件裁定书
(2020)渝0231执1472号
本案在执行中查明:被执行人重庆市垫江县联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财产已被另案先行冻结,除此之外被执行人暂无可供执行的财产。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一十九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本院(2020)渝0231执1472号案件本次执行程序终结。 申请执行人若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或线索时,可随时向本院申请恢复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员  刘栋
书记员  周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