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恒信通讯工程有限公司

某某与哈尔滨恒信通讯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加格达奇区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18)黑2701执863号
申请执行人:***,男性,住加区红旗街。
被执行人:哈尔滨恒信通讯工程有限公司,住哈尔滨市平房区友协街。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哈尔滨恒信通讯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中,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规定,裁定如下:
一、终结(2018)黑2701执863号案件的执行。
二、如被执行人哈尔滨恒信通讯工程有限公司不能按和解协议履行义务,申请执行人可以再次申请对(2018)黑2701民初415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员庄严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十八日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