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青海省西宁市湟中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青0122执554号
申请执行人青海生文商贸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xxx(1-1),住所地: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
法定代表人:***,系该公司董事长。
被执行人三亚海桥实业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xxx,住所地:海南省三亚市吉阳区。
法定代表人:***,系该公司总经理。
申请执行人青海生文商贸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三亚海桥实业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依据湟中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0)青0122民初3519号民事调解书,于2021年3月3日已执行完毕。申请标的109519元,执行到位标的109519元,现本案予以结案。特此通知。
二O二一年三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