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国电天昱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与北京中润发汽车销售有限公司等不当得利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14)丰民初字第05231号
原告**,男,1951年2月5日出生,北京顺达朋杰汽车修理服务部业主。
被告北京中润发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99号。
法定代表人***,总经理。
被告***,男,1964年1月24日出生。
被告***,男,1989年1月5日出生。
被告北京国电天昱电力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大兴区青云店镇创业路9号。
法定代表人***,总经理。
本院在审理原告**与被告北京中润发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国电天昱电力工程有限公司不当得利纠纷一案中,原告**于2014年3月24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的撤诉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百五十四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一百三十二元,由原告**负担(已交纳)。
代理审判员***

二〇一四年三月二十四日
书记员薛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