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伦贝尔市深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呼伦贝尔市深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与***装饰装修合同纠纷结案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内0702执149号
关于呼伦贝尔市深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与***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人民法院(2020)内0702民初1215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呼伦贝尔市深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被执行人***给付装修款1万元、案件受理费50元、迟延履行期间债务利息210元,承担执行费51元。
本院受理后,依法审查执行,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责令被执行人接到通知后3日内履行上述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被执行人***给付执行款10260元并交纳执行费51元。本院认为,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内容已执行完毕,现通知如下:
本案执行完毕。
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一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