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法院
执行结案通知书
(2021)宁0104执保408号
智媒(宁夏)文化传媒中心:
关于申请人智媒(宁夏)文化传媒中心与被申请人宁夏世纪信通信息安全有限公司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20)宁0104财保112号民事裁定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依据该生效文书,查封、冻结、扣押被申请人宁夏世纪信通信息安全有限公司名下价值50万元财产。执行过程中,经我院保全完毕,至此,本案已保全完毕。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通知如下:
本院作出的(2020)宁0104财保112号民事裁定书已经执行完毕,本案予以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