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世纪信通信息安全有限公司

智媒(宁夏)文化传媒中心与宁夏世纪信通信息安全有限公司民事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法院

执行结案通知书

(2021)宁0104执保408号

智媒(宁夏)文化传媒中心:

关于申请人智媒(宁夏)文化传媒中心与被申请人宁夏世纪信通信息安全有限公司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20)宁0104财保112号民事裁定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依据该生效文书,查封、冻结、扣押被申请人宁夏世纪信通信息安全有限公司名下价值50万元财产。执行过程中,经我院保全完毕,至此,本案已保全完毕。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通知如下:

本院作出的(2020)宁0104财保112号民事裁定书已经执行完毕,本案予以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