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宇建设有限公司与***、江苏建友工程机械有限公司财产保全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江苏省宿迁市宿豫区人民法院
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苏1311执保769号
立案庭:
你庭于2021年5月18日移交我局执行申请人江苏建友工程机械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江***宇建设有限公司、***财产保全一案。现我局通过网络查控系统,于2021年5月19日对江***宇建设有限公司、***名下的银行存款共计590000元进行冻结,实际冻结金额为:江***宇建设有限公司590000元。现已完成相关保全事项,故此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五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