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2)湘0104执12068号
申请执行人中奥绿建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长沙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凉塘路广场之星第二单元2406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121567699270N。
法定代表人:**,该公司总经理。
被执行人***,女,1967年7月11日出生,汉族,住河南省项城市,公民身份号码:41272919********。
被执行人***,女,1996年11月1日出生,汉族,住河南省平顶山市湛河区,公民身份号码:41132719********。
被执行人***,男,1998年10月21日出生,汉族,住河南省平顶山市湛河区,公民身份号码:41132719********。
申请执行人中奥绿建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保证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在执行过程中,申请执行人申请撤回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二百六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五百一十八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和解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九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本院(2022)湘0104执12068号案件的执行,申请执行人可在法定的申请执行时效内申请恢复执行或者依法提起诉讼。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 判 长 万 彪
审 判 员 ***
审 判 员 尧 航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法官助理 杨**辉
书 记 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