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亘古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亘古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公示催告催告民事判决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浙江省临海市人民法院
民事判决书
(2019)浙1082民催5号
申请人:浙江亘古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临海市大洋街道沈南路167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1000742935390H。
法定代表人:周法查,职务: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该公司员工。
申请人浙江亘古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公示催告一案,本院于2019年9月24日立案后,依法于同日发出公告,催促利害关系人在六十日内申报权利。现公示催告期间已满,无人向本院提出申报。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判决如下:
一、宣告申请人浙江亘古电缆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中国工商银行台州市临海市支行于2018年5月15日签发,票号为1020004220450569,票面金额37000元整,出票人为浙江亘古电缆股份有限公司,收款人为龙岩亿隆电力设备有限公司的银行汇票无效;
二、自本判决公告之日起,申请人浙江亘古电缆股份有限公司有权向支付人请求支付。
申请费100元、公告费900元,由申请人浙江亘古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审判长冯妃
审判员***
审判员金丹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代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