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吉0104执保525号
长春市**商务服务有限公司、吉林省**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慈溪聚贤机械制造有限公司、辽宁利万恒润实业有限公司、重庆民培商贸有限公司、四川顶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重庆建工住宅建设有限公司:
申请人长春市**商务服务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吉林省**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慈溪聚贤机械制造有限公司、辽宁利万恒润实业有限公司、重庆民培商贸有限公司、四川顶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重庆建工住宅建设有限公司财产保全一案中,依据本院作出的(2022)吉0104民初913之一号民事裁定书。
查封、扣押、冻结被申请人吉林省**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慈溪聚贤机械制造有限公司、辽宁利万恒润实业有限公司、重庆民培商贸有限公司、四川顶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重庆建工住宅建设有限公司名下价值1100000.00元的财产。
现已保全完毕。
特此通知。
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二年三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