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永盛鸿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因嘉州壹号院项目工程未在重污染天气采取应急措施,现场违规进行砂浆搅拌作业,雾炮机未正常使用,部分裸土未覆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115条被责令改正,并处罚款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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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

    2020-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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