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市广宇建设有限公司

濮阳市人民政府与濮阳市广宇建设有限公司不履行行政允诺一案结案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河南省鹤壁市中级人民法院
执行案件通知书
(2019)豫06执103号
濮阳市人民政府与濮阳市广宇建设有限公司不履行行政允诺一案,本院(2018)豫06行初85号行政判决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濮阳市广宇建设有限公司于2019年10月17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于2019年10月17日立案,2019年10月24日向濮阳市人民政府送达了执行通知书。2019年12月20日濮阳市广宇建设有限公司与濮阳市人民政府达成执行和解协议。濮阳市人民政府已按照执行和解协议履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通知如下: 本院(2018)豫06行初85号行政判决已经执行完毕。本案予以结案。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