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昌市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19)粤0281执840号
广东广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乐昌市粤商建设有限公司:
广东广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与乐昌市粤商建设有限公司(被执行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1368754.63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1368754.63元,其中,路灯款1149395.2元及其利息49998.69元,护栏款148739.75元及其利息7278.95元,案件受理费8342.04元、保全费5000元。本院已于2020年2月27日将该款转付给广东广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至此,广东广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19)粤0281民初757号民事调解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