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市东港区人民法院
民事案件民事裁定书
(2019)鲁1102民初1200号
原告山东润筑建设有限公司与被告山东省显通安装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2月19日立案。原告山东润筑建设有限公司于2019年3月28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申请撤诉,系其对自己诉讼权利的自由处分,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山东润筑建设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25元,由原告山东润筑建设有限公司承担。
审 判 员 秦 江
法官助理 刘晓梦
书 记 员 于召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