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18)湘0105执保639号
申请人湖南长重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与被申请人万达科技(无锡)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申请人向本院申请保全被申请人万达科技(无锡)有限公司名下相关财产。本院依据(2018)湘0105民初3343号民事裁定书,于2018年6月5日立案实施,现本案已结案,结案方式为部分保全完毕。本院已将保全期限届满日及申请续行保全的事项告知申请人。具体保全情况详见本院(2018)湘0105执保639号执保案卷。
如保全期限届满,申请人需要继续保全的,应当在保全期限届满十五日前向本院提出续行保全的书面申请;申请人在期限届满前未提出续行保全申请的,已经采取的保全措施自动解除。
特此通知
二〇一八年六月十九日